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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乾坤柱改名问题的核心并非张家界是否崇洋媚外。而是在于国内大规模“为钱让道”的旅游开发和营销中,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完全被放到了次要位置。

 

刘雅婧
 
   
这几天,张家界袁家界景区管委会主任宋志光的手机快被记者打爆了。
   
为表明电影《阿凡达》中奇异的悬浮山原型正是袁家界著名景点乾坤柱,他与张家界一起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1月25日,袁家界景区内的土家族村民举行了一个特别的揭牌仪式:将乾坤柱正式更名为电影《阿凡达》中的“哈利路亚山”,引来数百名游客围观。宋志光在场见证了这个仪式。

   
第二天,宋志光的声音出现在央视《新闻1+1》栏目中,他如此辩解:乾坤柱改名绝对不是“崇洋媚外”,只是顺应了景区土著居民和广大游客的心声。并表示,这次更名,代表着张家界不仅属于世界,并且走向世界。

   
带有中国传统文化意味的乾坤柱被替换为西方宗教术语,一时间,媒体哗然,批评张家界“崇洋媚外,借大片炒作营销”的声音四起。有评论甚至调侃到:不如把张家界市更名为潘多拉市,才是真正国际化。

   
尽管顶着如此大的舆论压力,时值旅游淡季的张家界却动作不断:与更名事件同步进行的,是紧锣密鼓开启的阿凡达主题游综合事务办公室,及多条阿凡达主题游线路的对外推介。

   
1月29日,最新消息传来,张家界宝峰湖20名土家族导游姑娘将赴美邀卡梅隆前往张家界拍《阿凡达》续集,为当地旅游发展继续舆论造势。

   
随着事件的发展,舆论焦点由“是否崇洋媚外”转向“是文化传统重要还是旅游营销重要”。实际上,此前关于文化保护与商业营销的争论由来已久。张家界并非第一个踩雷的景区。国内大规模的景区过度开发事件,炒作营销事例比比皆是。

   
中国政法大学旅游法和世界遗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刘红婴则表示:问题的核心并非张家界是否崇洋媚外。而是在于国内大规模“为钱让道”的旅游开发和营销中,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完全被放到了次要位置。

 

源于外景地原型之争

 

   
乾坤柱更名风波源自外景地原型之争——风口浪尖上的宋志光对《法治周末》介绍。
  站在袁家界村头,抬头就能看见一座大石峰,海拔1074米,垂直高度约150米,顶天立地,取道家阴阳乾坤的意思,叫乾坤柱。
  村民们世世代代靠山吃山,为景区服务,没想到,有一天会因为面前的这个大柱子,引发了黄山与张家界两大自然文化遗产地的外景地原型之争。

  电影《阿凡达》去年12月份在北京举办的推介会上,导演卡梅隆称,片中悬浮山原型来自中国黄山。黄山官网不久便挂出了宣传语:“《阿凡达》的哈利路亚山,即中国黄山。”

  张家界方迅速反应,称卡梅隆信口雌黄,把哈利路亚山原型张冠黄戴,真正的原型是袁家界景区中的乾坤柱。
  2009年12月29日下午,黄龙洞宣传干事邓道理在红网上发帖《明明是张家界,<阿凡达>导演偏说是黄山》,用红笔标明了乾坤柱与电影海报的11处相似之处,并于1月4日,电影《阿凡达》公演的当天,在网上悬赏10万元,寻找《阿凡达》海报中的第二座山头。外景地原型之争渐成声势。

  宋志光介绍,片子播放之后,袁家界村村民们触动很大,有人甚至提出了“是不是该和卡梅隆打官司”,因为“用了我们家门口的风景还不给钱”。

  几天后,外景地原型之争再起高潮。一方面,黄山旅委宣传推广中心负责人表明,黄山确实曾接待过《阿凡达》摄制组的一位摄影师,该摄影师拍摄了大量照片,成为片中“哈利路亚山”的原型。

  另一方面,张家界方不甘示弱,通过网站公布了去年12月份,阿凡达剧组摄影师汉森前来张家界取景拍摄的照片。武陵源区旅游局宣传促销管理办公室主任毛坚坚向《法治周末》推荐了互联网上的一段视频。在这部毛本人参与制作的视频中,摄影师汉森确认了外景地取材有一部分来自张家界和桂林。

  据新京报报道,张家界旅游业界紧锣密鼓地展开了一系列后续工作:1月19日,由市旅游局副局长何智能牵头的市旅游协会展开了阿凡达旅游营销的讨论会,两天后,“阿凡达”主题游综合事务办公室正式挂牌。

  结合影片中的15处场景,张家界国际旅行社迅速推出了“阿凡达之旅”、“阿凡达—潘朵拉神奇之旅”、“阿凡达—哈利路亚山玄幻之旅”、“阿凡达—悬浮山神秘之旅”等多条旅游线路。

  “第42秒出现过张家界的南天一柱,第33分21秒出现过黄石寨的玉屏峰,第55分53秒出现过宝峰湖的瀑布……”据董事长郭宏辉在公开采访中表示,在长达160分钟的影片《阿凡达》中,有超过20分钟的景色均源自张家界。其中武陵源风景区的黄石寨、金鞭溪、袁家界、天子山、十里画廊、宝峰湖等游览线中的许多景点遍布片中各处场景。

  在整个张家界风风火火进入“阿凡达”时代的大趋势下,1月25日,乾坤柱正式更名挂牌。“1月23日,30多个村民找到了我,邀请我参加两天后的挂牌仪式。”宋志光依然对《法治周末》强调着那句他重复了无数次的话,“管委会毫不知情,这只是一次自发的民间行为”。

 

“打了法规的擦边球”

 

  
“乾坤柱更名哈利路亚山,隐藏着一种巨大的文化不自信。”面对改名事件,央视评论员白岩松在1月26日的《新闻1+1》栏目中,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张家界市背后的“文化短视”。

   
在新华社做的民意调查中,有91.7%的网友反对改名。网友们纷纷质疑张家界的改名权问题。起码有两点质疑被网民提出:一,改名是否需要经过行政审批,政府备案;二,改名是否需要经过民间听证程序。

   
对于改名风波,张家界旅游局局长丁云勇正式表示,张家界景区没有因《阿凡达》而改名,也并非丢掉张家界自己的文化根基去为一部外国影片而“崇洋媚外”。

   
宋志光补充强调,本次更名只是民间取了一个昵称。原本名为乾坤柱的石头牌子还在。只是边上加了一个木牌子,标注“哈利路亚山”。
   
“我们没有哪个山峰的名字是上报过政府部门审批的。”他向《法治周末》介绍,张家界三千奇峰,纯属自然风光,绝大多数没有名字,旅游开发后由众人取名。宋志光还强调:“景点更名不属于地名更改。不需要去政府机关登记。”

   
1985年颁布的《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但是,该条例中并没有对景区景点更名的具体规定。

   
刘红婴向《法治周末》进一步解释了景区更名的行政审批问题,根据1996年民政部制定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张家界,地名更改需要上报民政部备案。然而乾坤柱只是大景区中的小景点。属于行业规则“没有覆盖到的地方”,上升不到行政审批的级别。

   
这意味着,即使乾坤柱属于自然文化遗产核心景区的重要景点,拉动了门票收入,同时还具有浓厚的传统文化意味。它的更名,也是司法部门和行政机关都“无能为力”的事情。

  
“张家界打了《地名管理条例》的擦边球,做了一个赚吆喝又不赔本的娱乐事件。”刘红婴如此定性改名风波。
   
对于乾坤柱改名是否要经过民间听证程序,中国民俗学会副秘书长黄涛认为:由于乾坤柱命名不是由百姓自然命名的,属于旅游开发后的企业命名,是典型的商业行为,因此,改名是否需要民间听证程序,在这里也显得颇为尴尬。“只能靠道德和舆论约束。”

   
另有观察人士表示:景区更名规则需要“与时俱进”。“张家界不是任何官员的私人财产,它的命名也不应该由哪一个单独的部门来进行。中国一山一水的更名都必须依据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精神,得到炎黄子孙的认可并经过中央政府有关机构的合法审批与授权。”

   
张家界市市长赵小明日前也公开就“乾坤柱更名”一事表态——作为自然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乾坤柱更名需“慎重”。同时他表示:这次张家界的民间营销策划行为“初衷是好的”,并且带动了当地旅游发展。

   
尽管在旅游淡季,截止到1月27日,武陵源景区一月客流量达到了13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55%,据毛坚坚介绍:“这些来自广东,福建,哈尔滨的游客中间,有相当一部分是冲着电影阿凡达中的美景来的。”

 

营销张家界

 

   
改名经济或只是更名风波的起因之一。据国家旅游局内部人士介绍,张家界前身是大庸市,依托风景区的旅游资源,1994年4月改名后成为世界著名旅游城市。张家界本身就是改名经济的受益者。同时,张家界以旅游立市,工业短缺,80%以上的财政收入都来自于第三产业的旅游业,由于城市建设落后,旅游产品结构单一,在未来至少十年内无法摆脱“观光型”旅游产品的限制。惟一的出路就是做足“观光型”旅游,打造“国际风景城市”。

   
张家界市的困境也是国内诸多旅游景区的困境。因此,风景区傍电影确实是“致富”快车道。刘红婴说,正如《非诚勿扰》中的日本北海道和杭州西溪湿地,张艺谋《三枪拍案惊奇》中的甘肃丹霞地貌。影视作品可以在短期内迅速带动经济增长,也是政绩的表现。

   
在这次改名事件中,张家界旅游行业的人士,对旅游营销借电影造势基本上持肯定态度。张家界天门山景区负责人谢总对《法治周末》说:《阿凡达》中确实采用了张家界风光元素,利用这次机会宣传和营销张家界也无可厚非。

   
毛坚坚公开表示,电影大片对旅游目的地的推动作用,是一种典型的低投入高回报的旅游宣传方式。
   
据湖南广播网报道,湖南人大代表多数赞同“乾坤柱”改名,称“顺应国际化发展”。1月26日下午,参加湖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部分张家界代表对此话题也进行激烈讨论。省人大代表、张家界市永定区杨湖坪屈家坊村主任张金凤说:“18亿美元的票房,应该是说影响到了世界各地。不需要张家界花费一分钱,改名值得!”

   
实际上,张家界的旅游营销引发轩然大波,不是第一次。2002年投资1.8亿元在核心景区建立上升电梯。2006年,邀请俄罗斯空军战机表演队穿过天门洞。“这些都可能导致对自然文化遗产物质实体的伤害,然而舆论抗议没有解决问题。”刘红婴介绍,“更不要说地名这种软性的,文化属性的东西了”。

   
这种文化资产和自然资源“资本化运作”,在国内比比皆是。少林寺酝酿上市,安阳的曹操墓正在“文物保护”大旗之下打着商业开发的如意算盘。营销进,文化退成了时下最现实的市场行为。

   
白岩松担忧地概述为:一群为了眼前短见思路的人在经营着世界自然遗产,令人无法安心。
  
“联合国说地名应该是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包括进入新世纪之后,国内也有专家说它应该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作为整体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为什么出现了被私有化的这种趋势?”

   
刘红婴说,按照国际主流价值观,景区成为自然文化遗产之后,一切都是保护优先为主原则。开发利用必须放在次要位置。“而如今,在国内,一切都是颠倒过来的。”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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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驻京办是个“客观实体”,撤了可能以其他形式存在,所以关键应该规范,应该根据时代发展转变职能。


  市里要扩建飞机场,我们帮着要钱。机场建好了,机场路要配套,我们也帮着要。建设一条国道,投资20多个亿,我们协助市委跑发改委,成功了!得跑!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嘛!

  形式上的裁撤没问题,但是实际上驻京办可以变很多形式。从反腐败的角度,收效不会很大。

  原有驻京办撤销后,以驻京办为班底的公司会出现并填补空缺,当这样的公司浮出水面后,驻京办原有的一些隐性职能被实体化,跑项目、招商引资、迎来送往的功能反而会被强化。

 

本报记者 李亮 本报见习记者 温泉

 

  1月1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纸《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一次,备受“诟病”的驻京办真的要撤了?
  记者采访多家驻京办,得到的信息却是:“在京城繁衍多年的驻京办早已‘枝繁叶茂’,一个驻京办下面往往有诸多产业,如宾馆、餐馆、大小企业。牌子摘掉后,这些产业完全可以重新替代驻京办的功能,‘只是换种方式继续存活下去’。”

 

驻京办五大职能

 

  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张贵森(化名)点起一支烟,气定神闲。虽然他所在的驻京办是一个地级市所设立,属于此次裁撤风暴中去留未定的群体,但是,张贵森似乎丝毫也不担心。

  “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满意。”说起驻京办为家乡经济所做的贡献,张贵森如数家珍。
  小到地方地铁改造、建水泥厂,大到建设国道,这个位于中国北方的地级市所获得的国家投资,都与驻京办有密切关系。“比如,市里要扩建飞机场,我们帮着要钱。机场建好了,机场路要配套,我们也帮着要钱。建设一条国道,投资20多个亿,我们协助市委跑发改委,成功了!”张贵森说,“得跑!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嘛!”

  “还有历史博物馆。”张贵森非常得意,“我们的博物馆是全国地方博物馆的精品,投资800万元,我们协助跑成的。另外,我们是边贸地区,还可以发挥边贸优势,把北京的一些企业移到当地去办。找中国500强在北京就能找到。”

  作为旅游城市,张贵森所在的边贸小城遭遇过一次风波。从2005年初到2008年,市里的出境旅游被禁止,因为在2005年前后,我国周边开设了很多赌场,每年流出的钱和物资达4000亿到8000亿元。

  这下市里的经济发展受到影响。为了争取成为被允许异地办证出国旅游的地区,张贵森所在的驻京办不断地代表政府与公安部、国家旅游局、外交部等部门进行政务联络。他们成功了。2009年,异地办证旅游在市里推出。

  通过驻京办,张贵森的家乡已经与北京的宣武、昌平还有河北的保定建立起友好关系。用张贵森的话说,驻京办不仅仅管北京的事,还“辐射天津、河北、山东……环渤海圈经济带”,“把企业带起来,就要用人、就要交税、政府就有收入。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现在,张贵森的职务有两个,一个是政府副秘书长,一个是当地驻北京信访工作组组长。“特别是2009年之后,我们将维护首都与地方的稳定,作为重中之重。这是个政治任务,也是驻京机构的一项主要职责”。

  张贵森座椅背后的墙上,还挂着2009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颁发的“2008年度暨奥运安保集体嘉奖”的奖状。
  当了13年的驻京办主任,张贵森把驻京办应当承担的职能概括为“五大服务”:政务服务,招商经贸服务,维稳服务,公共服务,信息服务。

  比如,张贵森的驻京办现在还挂着“农民工服务站”的牌子,协助家乡劳动力转移、维权。现在有两三万家乡人在北京务工,每年有七八千人。

  再比如,家乡人看病,可以通过驻京办事先预约好大夫,“我这儿有人脉,一个电话就行。来玩、旅游,住不下店的,我们和各个酒店都有合同,可以提前预留床位,价格上可以优惠”。    对于驻京办的存在,张贵森显得很有底气,“各地驻京办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应运而生,不是哪个领导人拍脑袋想出来的。历史上,从清末开始就有同乡会,包括著名的‘湖广会馆’”。

  因此,他认为,驻京办是个“客观实体”,撤了可能以其他形式存在,所以关键应该规范,应该根据时代发展转变职能。

 

驻京办的“潜规则”

 

  对于驻京办如何立下“汗马功劳”,张贵森说:“你问我送没送过钱?从来没送过。送没送过礼?送过。主要是我们当地的特产。”
  “有本小说叫《驻京办主任》。”张贵森提到,“那是个别现象,不能反映整体,艺术嘛,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但是,某县驻京联络处的负责人江远告诉记者,事实上“现在的腐败,真的,无时不有,无处不在。《驻京办主任》当中写的,都有,肯定有”!

  在数以万计的驻京办当中,江远所在的驻京联络处算是另类。因为县里财政紧张,拿不出钱来,江远提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于是,江远的驻京办一开始就是以企业的形式存在的。赔了,财政也不用负担,赚了,也不用上交。

  他有两张名片。一张是驻京办的,只写了机构名称,没有写“主任”之类的头衔。另外一张是公司的,他的头衔是“董事、副总经理”。

  江远的驻京办创办于2002年。创办驻京办之前,江远是县里的常务副县长。为了精简机构,当年的政策鼓励领导干部率先下海创办企业,保留工资和待遇。江远向朋友借了10万元,只身来到北京。

  “起初县里白纸黑字承诺,拉来项目,可得项目资金5%的奖励。”虽然比例很小,但是相对于庞大的项目资金来说,实际数目也非常可观。

  一开始,为了这个奖励,江远卯足了劲儿。在县里被视作人上人的他,走到哪都是前呼后拥。到北京后,他住25元一晚的地下室,坐公交车。

  靠老乡和朋友带路,江远慢慢开始认识圈子里的人。如今江远的联络处,是一个有着二层小楼的餐馆,位于京城核心地带,外表涂着灰色的油漆,十分低调。但是,这个县级的驻京联络处,包间的墙上挂着一些他与高层领导的合影。

  江远向记者坦言:“如果县里来了领导,我提供很好的服务,不用他花钱,发票照样给他,他回去报销。一来二去,成为朋友,吃饭洗澡常有,到后来有什么事不可以一起干?”

  有的时候,为了办成事情,江远不得不请人家去一些高档场所消费。因为“总在驻京办自己的餐馆吃,人家也不高兴”,一桌饭,除去酒水钱,9000元,什么都没吃到。饭后,按摩头、泡脚,两个人就要1500元左右。再去唱歌,几百几千,就是往出扔。

  一般的单位不敢直接收钱,下面都是送土特产,电话卡、手机卡、逢年过节红包、请吃饭、给纪念品。这都是常事,但得靠关系才行。
  但是,据江远说,县里承诺的奖励从来没有兑现过,他没拿到一分钱。所以,现在他的驻京联络处也不再接县里的活儿了,完全自己干,之所以还挂着驻京联络处的牌子,是因为可以起到一点“保护”的作用,不然连城管都会来找。

 

“隐性驻京办”能量大

 

  对江远来说,撤销驻京办“无非是换个牌子”,民营企业要发展,离不开上面政策扶助。若有民营企业来办事,该办的事还是要办。
  “驻京办撤了,家乡干部要提拔、要送礼、要找熟人,你还得帮他找人。”
  “形式上的裁撤没问题,但是实际上驻京办可以变很多形式。从反腐败的角度,收效不会很大。”江远断言。
  “腐败不腐败,不是驻京办设不设、撤不撤的问题。”
  在江远看来,撤销县级以下驻京办,更多是因为舆论呼声太高,不得不采取的一个措施,“掩人耳目”。但是,他说,这是“换汤不换药。就像种子,有阳光、水分、气候温度等条件适宜,就会冒出芽来”。

  王容(化名)30岁出头,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借调到国家某机关工作两年。在他看来,被借调的干部,就是一个隐性的“驻京办”。
  王容告诉记者,但凡借调,一般是上面需要人干活儿,就向下面要人,下面也愿意跟上面拉关系,就愿意向上面派人。但毕竟只是借调,他的工资福利都在下面,所以,除了干好活儿以外,也根据下面的安排,竭尽所能为下面办事,谋取利益。

  “单位有啥事,在这儿,至少有地利人和之便吧。再一个,因为关系还在下面,那真是尽全力做成事。这一点都不奇怪。当然了,同时也为自己谋取利益。比如多认识点朋友,为自己将来铺铺路啊。”王容坦言,像他这样被借调的,在国家部委有很多。

  在王容眼里,借调的都是能管得着的,或者为了某种利益,“要不然谁干啊。比如我们系统内,他就能管得着。下面也想知道上面在干什么。人员流动啊,沟通啊,都是很有好处的。下级机关很乐意啊”。

  待遇是谈不上的,王容被借调的时候,只有饭票,住驻京办事处,领原单位工资福利。“这也是一种牺牲。一借调就是1年,其实都要超过1年。时间长了,有很多生活上的不便利。比如家庭啊什么的”。

  不过,这种牺牲是有回报的。王容们办事比驻京办方便:“朝里有人好做官,那些驻京办毕竟与部里没有这层关系。我们为原单位谋利益很卖力,要不然单位该说(批评)了。”

  有一年中秋节,王容原本准备参加同学聚会。聚会前一天,原单位主管领导说要来北京,除了到机关办公事外,还想请主管司局的几位处长吃顿饭,让他给联系一下。王容立马推掉聚会,中秋节中午,陪几位领导在一起吃饭,因为有王容在,当天的吃饭气氛非常融洽。

  不久,该部门在制定规章时,还专门到王容所在的单位调研,其单位的意见受到相当重视。
  这样的便利,也被东部沿海某省一位副处级公务员李志证实。李志曾被当地统一安排到某国家部委工作,在其被借调期间,通过联系沟通,在当地举行了三次会议,拉近了当地与国家部委的联系。也很好地宣传了当地。

 

牌子摘了职能还在

 

  就在县级以下驻京办要撤销的消息满天飞的时候,一家专门为政府提供服务的咨询公司的客户总监郑新(化名)却忙于在20多家驻京办间辗转奔波。

  他和公司城市营销项目总监黄涛(化名)聊天时蹦出一个新创意——为地方政府提供城市形象宣传、品牌推广等服务,可以通过驻京办与地方政府“说上话”,驻京办产业带来的市场或许会为公司带来巨大效益。

  说干就干,县这一级别的驻京办正是郑新和黄涛最想要开展项目的机构。郑新连续到几个驻京办打探了商业合作的可能,这些驻京办都向他传达出了良好的合作意愿。

  虽有裁撤的消息,但根据黄涛多年和政府机构打交道的经验,一个驻京办往往有“两个牌子”,摘掉一个还可以以另一个存活。
  另外,县级驻京办撤掉之后,还可以依附在地级市驻京办或者省级驻京办的部门里,“一两间办公室足矣”。
  “牌子摘了,职能还在”——考虑到这点后,黄涛并没觉得驻京办业务会受到影响,反而是“机会来了”。
  因为按照黄涛的推测,原有驻京办撤销后,以驻京办为班底的公司会出现并填补空缺,“当这样的公司浮出水面后,驻京办原有的一些隐性职能被实体化,跑项目、招商引资、迎来送往的功能反而会被强化”。

  “我们会与这些新生的‘驻京办’合作,为他们提供如何做强做大的咨询服务。”黄涛说,“我看,这块市场会很大,不拿白不拿”。
  黄涛也听说过很多同行在做为驻京办提供服务的项目,比如拉近驻京办和中央部委的关系,黄涛就听说过有驻京办通过某咨询公司约某部委司长出来吃饭,给司长秘书的报酬为两万元。“驻京办有这种需求,有需求就有市场,很多咨询公司将这个列为工作重点。”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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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央企酒店重组的信号已经明确发出,酒店业各界人士坐观其变等待出台更具体的重组计划,以便伺机而动“分享”央企优质酒店业资产。然而这一过程中,既要避免一刀切式的剥离,让重组的目的、手段和程序都在法律的监督和保障下进行,又要注重对小股东做到信息公开公平,严防资产重组中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滋生。

 

本报见习记者 郭素凡 本报记者 吴晓锋

 

  2010年对中国酒店行业来说,将是不平静的一年。价值千亿元的央企酒店业务从今年起将掀开重组大幕。
  面对可能剥离出来的千亿元酒店资产,一些酒店业大鳄恐怕早已蠢蠢欲动,只待国资委下一步指出更明确的重组方向。而另一方面,一些主营业务不包括酒店业的央企可能需要适应调整带来的阵痛,剥离酒店业务。

  国资委1月25日发布消息称,从今年起,将在央企范围内全面开展非主业宾馆酒店的分离重组工作,分离重组的范围包括不以宾馆酒店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投资兴办的各类非主业宾馆酒店。而这项分离重组工作计划用时3至5年。

  在这场新一轮的利益重新划分过程中,“无论如何都要保障公司资产重组的合法性,严防这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滋生等问题”,著名国有资产法专家孟勤国提醒道。

 

观望是市场主调

 

  随着近期国资委对央企“突出主业,做强主业,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业”要求的明确出台,央企将陆续剥离非主业为宾馆酒店的相关产业,随后进入酒店业重组阶段。今后,未经国资委批准,不以宾馆酒店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不得再投资新建经营性的宾馆酒店。

  华美酒店顾问机构首席知识管理专家赵焕焱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截至2008年底,中国共有14099家星级酒店,其中属于国有资产的星级酒店有5686家,占星级酒店总额的40.3%。央企几乎都拥有非主业的宾馆酒店,总计超过2500家,涉及的资产总额达到千亿元以上,而这千亿元资产只是账面评估,如果是上市评估数值则会更大。

  据悉,目前酒店资产已经具有规模化的中央企业包括: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力、中国航空、中国铁路、中国电信、中国烟草、中国航天科技、中国中旅、香港中旅、中粮集团、华侨城集团等。

  处置如此庞大的资产,对国资委和旗下129家中央企业来说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目前,在国资委所核定的中央企业主业中,只有中国石化、中粮集团、华侨城集团、南光集团4家主业业务含有酒店。另外港中旅集团、中国中旅集团等含有旅游主业的中央企业也具有相当大规模的酒店资产。所以这种“4+2”组合目前被业内普遍看好,有望成为下一步吸收剥离出来的酒店资产的平台。同时,赵焕焱指出中国石油也具有相当的实力,因为它旗下的阳光酒店的国际业务已经遍及20多个国家,是目前走出国门的强有力的本土酒店品牌。

  然而,目前充斥整个酒店业的氛围仍是“观望”。国资委新闻处人士表示,具体方案需要等内部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之后才能公布。
  记者致电主营业务不包括酒店的国家电网下属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对方表示目前还没有从上级部门得到任何消息。而具有酒店主业资格的中国石化相关人士同样表示,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通知进行酒店重组的计划。

  华侨城集团相关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华侨城集团主营业务包含酒店,但是重组具体计划方案领导还在制定中,方案也不是一个公司说了算,需要和别的企业商议,还要得到国家认可,觉得可行之后才能给出答复”。

  尽管如此,华侨城集团还是表示出了对可能到来的酒店重组的热情,表示“已有一些计划,但目前并不方便说”。
  此次央企酒店业重组可能会采用“打包”方式,即某央企下属的几个公司一次性转让,赵焕焱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这样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可能会把资金实力相对较弱的民营企业排除在外,民营企业更可能的参与方式是从那些作为重组方的央企手中接收一个或两个的项目,间接参与重组。

  央企酒店优越的地理位置、优质的企业资产是吸引各大民营资本试图进来分一杯羹的重要原因。7天连锁酒店集团公共关系部负责人此前向媒体表示,央企剥离资产中,有一部分是属于市场定位不高、所处地理位置较好的宾馆酒店,获取这部分市场资源能更快实现连锁酒店的扩张。

  “我们愿意参与这次饕餮的盛宴,但是仍要小心估算可能接到手的项目的价值”,国内另一民营连锁酒店负责人在回答《法治周末》记者的问题时流露出他的期待和谨慎。更多的民营酒店企业选择了保持沉默并观望的态度。

 

资产重组须遵循法律

 

  至于转让方式,国资委表示分离的非主业宾馆酒店将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转让、市场转让等方式,重组到以宾馆酒店为主业的优势中央企业。

  赵焕焱指出,目前资产重组的可能方式有两种:一是酒店资产在央企内部流转,将非主业酒店资产向拥有酒店主业的企业集中;另一种方式是规模大的酒店资产可以独立出来上市。

  事实上,很多央企早已经开始了其剥离宾馆酒店业务的工作。
  早在2007年8月8日,国资委就向央企发出《关于开展中央企业所属宾馆酒店类单位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摸查央企总部及各级子企业投资开办的宾馆、酒店、接待中心、招待所、度假村等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其基本建设情况和财务情况。在2008年9月底,国资委就已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对电力电信行业宾馆酒店的财务进行抽查审计,发出了加速央企酒店业资产重组的信号。

  2008年10月14日,当时的中国网通集团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售集团的5家星级酒店。2007年3月,中国邮政集团首批30家酒店资产在上海联交所挂牌,摘牌率达80%;2009年11月又推出60家酒店资产在北交所挂牌。

  在赵焕焱看来,这次大规模重组对中国酒店业发展是一个契机,因为过去中国酒店企业往往做的规模很大,但是却不强,缺乏专业化水准。通过此次重组,可以由少数企业集中资源,再通过市场管理,分成不同酒店品牌,将品牌遍布全国,也为走向国际化打下基础。

  然而,孟勤国指出,在企业界,多样化经营和专业化经营哪个更有效率一直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所以,酒店业资产重组应该以“是否有利于这个公司经营效益提高作为决策的惟一标准”,不应该出现“一刀切”式的盲目剥离。

  目前,大部分央企都为上市公司,并不是国有独资,所以他们的重组必然涉及到千百万小股东的利益。不论是普通意义上说的企业破产重组,还是这里的以剥离资产为目的的重组,孟勤国认为都要遵循公司法、破产法及国资委关于企业重组文件等法律法规。

  “从法律角度来说,企业的资产重组应根据经营状况,以改善经营效益为惟一理由和依据,而不能仅仅倚赖国资委的剥离要求。在程序上,大股东可以提议但需要证明剥离重组对公司经营更有利,然后经由大股东董事会投票形成决议,再委托有关部门评估资产并形成公告表明剥离资产的理由,对于国有重大资产剥离重组还需要将评估报告上交财政部或国资委等部门批准;这之后,按照公司法规定,如果所处置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小于5%,股东可以自行决定,如果所占比例大于5%,则需要全体股东大会的广大股民投票决定,通过后才可将资产剥离出去,”孟勤国介绍道。

 

资产剥离必须公开透明

 

 
“国有资产流失必须得到关注,其中资产评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孟勤国非常担心,在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往往发生在剥离重组过程中的资产评估和关联交易上。酒店资产的评估内容既包括土地、房屋、设备等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这本身就造成评估的复杂和困难。而且在这一过程中,小股民得到的信息完全不对称,为了同时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酒店资产剥离要讲究信息公开公平,重组方式以市场拍卖更好,以保证酒店资产卖出公允的价格。

  “不同的评估方式同样会导出不同的资产价格,任何评估方式都不能确保评估的绝对公允性”,孟勤国指出,对资产的评估方式非常多样,有成本方式、议价方式、重置价方式等等,比如按照成本评估则资产价格倾向于会被低估。

  酒店业的评估价格如果过高可能会形成“价高无人买”的局面,但如果价格评估低了后,到底卖给谁又成了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因为这种资产处置交易很容易滋生腐败,这也是国资委需要考虑和制定计划的问题,孟勤国认为。

  不过,对于外界的担忧,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对央企的整合都一直在做,酒店业整合也不会更困难。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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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原则为“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分层次”,宗旨在于保障人人都有居住的权利。

  
立法中提的保障是一个大保障概念,不是小保障,范围包括农民工、刚毕业的大学生等群体。

 

本报记者 孙政华本报见习记者  戴蕾蕾

 

   最近,“摊上官司”的于江有点烦。
   
更让他烦的是,官司与他所住的一套经济适用房有关:6年前,他买了一个经济适用房的“号”,如今面临着房子被要回去的境地。

 

缺少刚性约束致供给不足

 

   
于江是一名外地到北京打工人员,如今已经在北京住了10年。
   
2月1日,他向《法治周末》记者“诉苦”,道出了这场官司的来龙去脉。
   
2004年的一天,他的一位在某机关工作的朋友主动“透露”,自己有一个经济适用房的“号”,在百子湾,一套110平方米的毛坯房,每平方米3800元。

   
于江没有北京市户口,当然不具备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可是,买房子一直是他的梦想,因为就靠他那点收入,只能望“商品房”兴叹。
   
朋友说了,只要5万元,这套经济适用房的名额就是他的了。
 
“商品房要贵一倍。”于江觉得这是个大便宜,毫不犹豫买下了。惟一让他不舒服的是,产权证的名字不是他的。
   
随后几年的房价以骇人的速度飙升,“这套房子现在200万肯定打不住。”于是,作为“名义房主”的朋友要以原价收回房子。于江当然不干,两人对簿公堂。

   
如今,于江一边郁闷着官司,一边愤愤不平。他当时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号”,为什么没有被审核出来?再说了,自己需要房子,却没有资格购买,而有些人却开着豪车购买小区的经济适用房。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近几年,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力推进,越来越多的低收入群体实现了自己的安居梦。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摇号“六连号”、违规出租等问题。

   
一般人所感受到的,只是表面现象,深层的问题则是我国保障性住房供应严重不足,导致保障性住房也成为稀缺品,但在相关申购标准制定、审核中,又存在标准不合理、审核不严等现象。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把老百姓都推到市场上去,有些人靠自己的本事挣钱去买房子,但是这里面却有一大批人买不起房子。”

   
王振民的另一个身份是北京市人大代表,他还是住房保障法的起草人之一。
   
王振民进一步指出,这几年,产生了很多很不平常的现象,“像特别有钱的,占有大量的房子,另外还有很多人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所以我觉得住房保障这个制度就是在这样两个极端的情况下出现了。”由政府牵头解决一些社会竞争中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一种社会责任。

   
原则上,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要占同期住宅土地供应70%的比例,但实际上,由于开发商建造保障性住房的利润率,相对于建造商品房利润率来说极低,又没有在建造保障性住房上出台相关硬性规定,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比例一直偏低,导致保障房供给严重不足。

   
与此同时,市场上出现“14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开着奔驰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现象,严重背离了建立住房保障制度的初衷。
   
2009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规划不够扎实、摊子铺得过大、资金配套困难、保障标准偏高、模式单一等五大问题。

 

立法工作5年内完成

 

  
“这些年,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一直都在推行保障性住房制度。”王振民说,“但是,一直没有一个法律层面上的依据。政府部门的保障性住房计划不是刚性的,不确定性太大,就出现了很多问题。”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刘志林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03年以来,我国陆续出台的住房保障政策法规越来越“贴近民生”,但它们没有以立法成果形式固定下来。

   
为了解决此问题,有专家建议,制定住房保障法,以较高的法律效力,将政府义务制度化、具体化。
   
据悉,我国自1998年启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来,逐渐取消福利分房,启动住房市场化进程,随之而来的,是商品房价格一路高歌猛进,住房供需矛盾越来越成为一个棘手的社会问题。

   
为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早在2000年的“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住房保障法。
   
其核心是实行住房差别价格,对不同收入的居民实行不同的住房价格政策,鼓励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格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住宅,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提供补贴的廉租住房。

   
随后几年,住房保障工作逐渐进入中央视野,我国逐渐建立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和廉租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
   
我国还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效改善了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与此同时,呼吁住房保障立法的声音也日渐高涨。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市长蔡奇向大会递交一份《关于要求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保障法〉的议案》。
   
蔡奇说,低收入群众住房难问题目前比较突出,需要通过政府提供住房保障。通过实施“居者有其屋”工程,先后出台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危旧房改善等政策,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难”。

 

起草班子运作内幕

 

  
王振民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早在200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把住房保障法列入立法规划,并要求5年之内完成。
   
随后,起草法律草案的工作被安排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该部又找到了王振民。起草班子很快成立。
   
起草班子成员之一、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申卫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负责起草理论版,实践版由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起草,两稿起草完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来统稿,把这两个版本进行融合。

   
“目前已经基本融合完毕,处在内部讨论阶段。”申卫星透露,“两个版本在融合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概念,叫做保障性住房,包括配租和配售,这样就把产权式和租赁式两种住房屋概念涵盖进来。”

   
2009年,住房保障法立法被写入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的重点工作中。
   
随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始就保障性住房立法进行研究,并在当年5月份联合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等,在北京启动住房保障法起草工作。

   
7月31日到8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组织专家在深圳召开了第二次专家会。
   
与立法进程相呼应的是,自《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公布以来,相关部门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力度日渐加大。
   
2009年,尽管面临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财政收入一度下滑,中央仍投入493亿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较上年增长了171
%,地方政府也加大了投资力度。
   
2010年1月29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透露,2009年,保障性住房用地16万亩,同比分别增加了39%。

   
而此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2010年全国将开工建设600万套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
   
“今年是保障性住房投资最多、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近期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提出,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购房者和国家分享产权

 

   
从《法治周末》记者处得知住房保障立法的消息,张元并没有太多喜悦,觉得这事离自己有些远。
   
张元自1998年进入北京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到现在已经12年了,仍是“无房户”。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比起有些同学,我的工作算稳定的,可一提到房子就头疼。”张元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同学聚会我都不好意思。我申请购买‘两限’房,两次摇号都没戏。7000元的房价就够贵的了,可我还是享受不到。”

   
同样有市民表示,“就我这种工资情况来看,属于‘舅舅不疼姥姥不爱’,保障性住房,我们买不了,但我们又不算富人,我们的住房难题谁来解决?”

   
保障性住房供应量严重不足、保障对象覆盖面过于狭窄、运作不规范等弊端如果不能在立法中加以解决,整个住房保障体系亦难以稳定。
   
《法治周末》记者从住房保障法起草班子成员处了解到,针对上述问题,此前的法律草案版本从“保障的范围、保障的方式、保障的标准、保障之后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还有违反相应规定之后的法律责任”这几方面加以规定,立法原则为“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分层次”。

   
王振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该法的宗旨在于保障居住权,就是说人人都有居住的权利。”
   
草案起草班子的另一成员、清华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教授王洪亮补充说:“我们现在提的是一个大保障的概念,不是小保障。就是说,针对不同的人群,保障方式不一样。包括农民工问题,也覆盖到了。我们考虑一个是破除城乡差异,一个是范围最大化,第三个是针对不同层次的人群提供不同方式的保障。”

  张元这种情况,起草者在设置住房准入制度时也考虑到了。“我们考虑到有的大学生刚毕业,月收入还可以,但他还不能够在市场上买一套房。他在我们住房保障的设计想法里面,有可能被容纳进来。他可以先申请公共租赁房,甚至到一定年限之后去买一个房子或者是购买共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

   
申卫星教授也补充道:“通过购房者和国家分享产权,即设置共有产权,压缩房屋投机者的利润空间,让经济适用房惠及真正需要保障的人。”

  
“我们当时起草法律草案时,设定有准入程序,退出程序和法律责任几个方面。我们还曾考虑在刑法之外单独设定一个‘骗取住房保障补贴’或者是‘资格’这样的罪名,在理论上探讨与诈骗罪的关系。”王洪亮说。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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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一位选手冲线,竟然出现另外两个选手的成绩;甚至还有6个人冲刺却出现了11个成绩的怪事。

   
2010年的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惊曝出群体作弊丑闻,前100名排名中竟有39人因此被取消了成绩。
  就在这些作弊者被舆论推至风头浪尖时,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相关负责人却宣称此事要就此打住。
  而涉嫌作弊人数众多的两个山东参赛团队,经媒体调查后发现竟然不存在;专业组织“替跑”团伙若隐若现。

 

本报记者郭宏鹏 本报实习生范传贵 发自福建厦门

 

  “如果拿不出证据,你们要给我平反。”吕良柯觉得自己很冤。
  今年1月6日,当他还在为比去年快了12多分钟的成绩沾沾自喜时,互联网上已经开始疯传他“作弊”的事情了。与此同时,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将他今年和去年的比赛成绩一起取消了。

  这个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的73岁老人,在2010年的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比赛中取得了2小时29分54秒的好成绩,排名男子组第26名。这一让人不可思议的成绩被网友怀疑为“作弊所得”。

  更有热心网友由此分析开去,牵出了2010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的巨大作弊漩涡——在前100名排名中,有39人因作弊而被取消了成绩!

  然而,就在这些作弊者被舆论推至风头浪尖时,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相关负责人却宣称此事要就此打住。截至记者发稿前,致电问询之时,组委会仍未对39名被取消成绩者给予公示,也未出示有关他们“作弊”的任何证据。

  另一方面,此前在网上流传的涉嫌作弊人数众多的两个山东参赛团队,经媒体调查后发现,竟然根本不存在,专业组织“替跑”团伙若隐若现;就连被认为板上钉钉的吕良柯也站出来要求“平反”。

  如此种种,都让“厦马作弊风波”再一次陷入重重疑云之中。

 

2篇帖子牵出39名作弊者

 

  “跑吧”BBS是跑步爱好者聚集的网络社区,吕良柯的“作弊”就是从这里传出去的。
  1月6日,网民“白鹭三角梅”在“跑吧”上发了一篇帖子,质疑吕良柯在去年和今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比赛中的成绩,并贴出成绩和图片作为说明。

  由于比赛中总是拎着一个大大的包,吕良柯被网友们戏称为“拎包者”。而他手上的包则被认定为系作弊工具:趁人不注意,换上事先藏在包内的志愿者服装搭车前往终点,然后再找个机会偷偷把服装换回来继续比赛。

  “男子马拉松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标准不过是2小时34分,73岁老人的成绩竟能超出国家一级运动员4分钟还多?”网友们纷纷质疑。

  真正引起轰动的,是在这篇帖子发表后的第三天,网友“厦门光辉”发表的帖子《2010厦马3小时以内打假分析报告——15人作弊,3人嫌疑》。帖子将冲刺录像和选手成绩进行了对比,得出的结果将刚刚结束一周的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再一次引入“丑闻门”。

  “厦门光辉”对比赛成绩在3小时以内的选手进行了分析,从选手们的成绩中发现了六组可疑现象。
  例如,第23名,8892号选手陈瑞清,来自山东省东方中学,成绩为02:29:01;第24名,8897号选手刘思源,同样来自山东省东方中学,成绩也为02:29:01。而在这一时刻的冲刺录像显示,冲过终点的只有一个8900号选手,但最终出炉的榜单上并没有8900号选手的成绩。这意味着8900号选手的脚上绑了两块芯片,分别是8892号和8897号。

  “厦门光辉”还发现,冲刺照片显示在2分30秒至2分32秒有6人撞线,而成绩榜上却显示,这一时段有11人获得了成绩……
  吕良柯自然也被列在其中。但是帖子中没有图文说明,只是在括号中附了一句话:这是众所周知的“拎包者”。之所以被认为众所周知,是因为他在去年就曾被举报过,但组委会以没有证据为由驳回了举报人取消老人成绩的要求。

  今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在接到举报后立刻对作弊事件作出了回应。组委会竞赛部部长何玺在接受采访时称:“组委会在赛后整理成绩时,就发现了问题。加上群众举报的情况,我们当即就根据竞赛作出了处理。那些犯规的人,该取消成绩的都已经取消了成绩。”据组委会透露,目前查出的作弊人数已从31人增加到39人。

  何玺同时列举了部分作弊手段,“有的选手一个人佩戴两块甚至更多计时芯片,替人参赛;有的选手则费尽心机偷乘交通工具,以获得更好的成绩”,但均没有具体指明作弊者。

  对于作弊者的处理,何玺表示将会取消有问题选手的成绩,并把最终的调查处理结果上报中国田协,看是否追加处罚。

 

“利益驱动”遇上“组织漏洞”

 

  “被取消的成绩大多集中在2小时34分以内,而2小时34分是男子马拉松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多数作弊者是冲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来的。而达标一级运动员的中学生参加高考可以加分,甚至被作为体育特长生面试入学。”何玺认为,作弊者中很大一部分是冲着这一点来的。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等院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这是很大的诱惑。

  事件发生后,教育部相关负责人立刻对此作出了回应:因舞弊行为获取体育等高考加分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实际上利益驱动并不一定指高考,作弊者中有两名当地大学的体育生,有可能比赛成绩对他们的奖学金和毕业成绩有影响;而其中还有一些正式的运动员,则可能是为了待遇。因为据我了解,专业运动队中,二级运动员与一级运动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十分明显。”“厦门光辉”说。

  光有“作案动机”并不能酿成如此大的风波。连日来,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也因赛事组织不到位而受到了各方的谴责。
  “由于技术原因,起始点是没有计时设备的,各项目都以发令枪为准,8∶00是起跑时间。这意味着选手佩戴的芯片在起跑和途中没有任何作用,只是在终点记录成绩。没有从起点开跑的选手,如能在中途进入赛道,成绩就会快许多。”何玺满脸无奈,“今年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的参赛规模已达到5万多人,而裁判只有200多名。对于业余队员参加马拉松比赛,组委会很难做到全程监管”。

  何玺还透露,为了减少现场办公的负担,在很多业余选手报名的时候,组委会就已经将印好格式的证书提前发给了选手,“只要你愿意,比赛结束后你愿意填多少就填多少成绩”。因此他认为,仅仅依靠马拉松的成绩来认定国家一级运动员并不合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地方的体育部门都认可我们的成绩证书。以厦门为例,要想获得证书是不能仅凭这张‘成绩证明’的,还要经过专门的考核才能认定。”

  在国家田管中心副主任冯树勇看来,国内的马拉松赛可借鉴一些国外著名赛事的做法来杜绝作弊行为。例如,拥有百年历史的波士顿马拉松赛每5公里就设立计时红地毯,在折返点有工作人员人工记录运动员号码,最后的成绩证书上还打印运动员照片,这些措施既有效又有可行性。

 

组委会态度暧昧不公开内幕

 

  吕良柯是第一个跳出来喊冤的人。
 
“现在邻居们都说我是作假的。”他向记者表示,此事对他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若组委会不能给他一个说法,他将诉诸法律。
  吕良柯是在去厦门体育局办事时无意中才知道自己成绩被取消,他没有接到任何处理通知,也没有听到任何解释。他向组委会讨要说法,组委会回应过后会给,但到现在他还未收到任何消息。

  吕良柯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既然认定他作弊,组委会就必须拿出证据来,比如“坐什么车?汽车牌号多少?”
  《法治周末》记者从组委会了解到,其他被取消成绩者大多已向组委会作出了道歉。仅有少数态度不佳,其中包括山东某地的一支运动队。

 
组委会竞赛部负责人表示,这些没有端正态度的作弊者,今后将被列入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的“黑名单”。
  对于网友们呼吁公开的39名作弊者的具体信息,组委会一直讳莫如深,推辞说“既然都道歉了,而且态度很端正,还是算了吧”。
  而那支态度不佳的“山东某地的运动队”,据网友们推断,应该是山东省济南市体工大队或山东省东方中学队。
  在“厦门光辉”列出的6人冲线出现11人成绩的11人中,山东省济南市体工大队就占了7个;而涉嫌作弊的第23名和第24名,都来自山东省东方中学。

  不可思议的是,这两个单位近日经媒体调查发现,竟然都是空壳。“济南体工大队”早已撤并,“山东省东方中学”压根儿就不存在。
  《法治周末》记者查阅了厦门国际马拉松赛参赛报名规程,上面明确指出,团体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上个人报名表格及个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如果这两个单位是没有公章的空壳,他们是如何蒙骗过组委会的“法眼”成功报名的?

  近日更有媒体披露,山东存在专业组织马拉松“替跑”的团伙,赛场上跑步的那些选手并非实际的报名者,而是前来替跑的“枪手”。
  让人疑惑的是,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此前称收到这些选手的道歉,替跑者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已向组委会老实交代了自己的身份。那么组委会为何迟迟不公开这些信息?

  与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并称我国两大马拉松赛事的厦门国际马拉松赛,从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国际田联评为“国际田联路跑金牌赛事”。因为这一事件却被网友们指责为“黑马”,众多疑云确实令人关注。

  1月28日,中国田径协会也因此事专门在官网发出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马拉松参赛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比赛冒名顶替、作弊等不良行为,对于已经违反赛风赛纪的参赛者,除取消本赛事的成绩或名次外,停赛两年。同时责令马拉松赛组委会在官方网站曝光。

  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随后在当地媒体中对这一事件作出回应,指出日后将加强监督杜绝违规。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厦门国际马拉松赛组委会仍未公开其对“作弊内幕”的调查结果,也未向吕良柯出示其作弊证据。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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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官员扮演敲诈勒索角色身陷其中

 

   
核心提示
  眼看合作开发煤矿不成,阻碍了自己的发财路,为达到霸占煤矿的目的,陕西子长县一名政协委员竟出资180万元天价雇人杀害与其合作的亿万富翁。

 

本报记者 台建林 本报通讯员 宋飞鸿 发自陕西咸阳

 

  2010年1月27日至28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郭红安等4人涉嫌故意杀害亿万富翁朱宝岐一案。刑事审判大厅座无虚席,子长县几乎所有的煤矿老板都赶来旁听。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席上除了涉嫌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外,还有一个特殊人物:延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信访局原局长王治国,他被指控涉嫌敲诈勒索罪。

 

行凶现场
数万元现金竟未动

 

  事情还要从1年半以前说起。
  2008年6月15日凌晨,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吴家堡刑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咸阳市温泉小区发生凶案。
  警察赶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身受锐器重击,当场死亡,死者旁边停放的一辆宝马车车门大开。
  让警察诧异的是,车上的数万元现金分文未动。
 
据查,死者名叫朱宝岐,时年62岁,是咸阳市一名企业家,财力雄厚,多年来在陕北从事油田和煤矿开采。
 
经法医鉴定,朱宝岐系被单刃锐器刺伤致其下腔静脉破裂,造成大出血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根据现场情况,警方作出判断,该案很可能是仇杀。

  凶案发生后,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的专案组民警围绕朱宝岐的社会关系展开侦查。
  经了解,2004年年初,朱宝岐以1900万元拍得子长县南家嘴煤矿的采矿权,目前保守估价在3亿元以上。经过多方细致排查,死者生前与陕西省秦州能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州能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

  民警通过银行查到,就在案发前4天,朱宝岐给秦州能源公司支付1500万元。此前,一个自称送煤的男子到朱宝岐原单位家属院内打听过其住处。

  2008年11月15日,在咸阳市开煤店、有重大作案嫌疑的子长县人白必合被抓获。经审讯,白必合供认此案系他和赫四小所作。
   
警方立即抓获赫四小。审讯中,他承认朱宝岐是被他所害,同时交代幕后主使正是秦州能源公司的老板郭红安。郭红安雇好友白小红负责找杀手,白必合负责踩点打听行踪,最终由赫四小实施。

  一天之内,专案组将郭红安、白小红、赫四小、白必合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案件背后
千般丑恶皆为利来

 

  1月27日的庭审,数名犯罪嫌疑人各自陈述了犯罪过程,使案情逐渐明晰。
  2008年3月18日,子长县药材公司经理郭红安得知,当地的南家嘴煤矿矿主朱宝岐经营资金紧张,一直在寻找合作伙伴,遂主动联系朱宝岐,表示愿意借给他500万元,但需要朱宝岐以子长县南家嘴煤矿《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做抵押。

  郭红安称,自己注册的秦州能源公司是天津某公司的子公司,实力雄厚,希望以后在煤矿开采方面和朱宝岐合作。 

  2008年3月28日,朱宝岐和郭红安签订了合作开发南家嘴煤矿合作合同,合同总价2.85亿元。合同约定,秦州能源公司在一个月内向南家嘴煤矿注资1.4亿元。

  合同签订后,郭红安立即支付了1000万元(包括先前借给朱宝岐的500万元)。
  不久,朱宝岐去工商部门调查,核实郭红安的投资能力,结果发现秦州能源公司和天津某公司无任何关系,且没有资金实力。
  朱宝岐便要求解除和郭红安签订的合同。
  眼看合作不成,2008年5月2日,郭红安带人强行抢占南家嘴煤矿。后经中间人调解后,郭红安索赔3050万元。5月23日,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眼看着刚签订的合作合同要解除,郭红安与其拟任命的“矿长”白小红商议,欲雇凶杀害朱宝岐。 

 
“原先朱宝岐和郭红安商议各占50%的股份,后来老朱反悔,解除合同,双方在子长县、西安市谈了多次都没有结果。我们就商量如果把老朱解决掉,连老朱的50%股份也弄来。郭红安答应我,事成之后,煤矿开了有我的股份。”被告人白小红承认,在郭红安的“全权委托”下,他找到自己从小认识的朋友赫四小帮忙,赫四小又找到居住在咸阳市的朋友白必合,告知要杀掉朱宝岐一事。

  2008年5月底,白必合在咸阳市温泉小区发现朱宝岐行踪,便从6月初开始每天晚上到朱宝岐住处附近守候,可一连几个晚上都一无所获。

 
6月15日零点20分左右,赫四小和白必合终于发现朱宝岐开着汽车返回温泉小区。赫四小确认其身份后,立即向朱宝岐连捅数刀。
  6月16日,白小红回到子长县后,向郭红安“汇报”作案结果,并索要180万元作为“佣金”,郭红安随后将款汇进白小红账户。白小红给自己留90万元,付给赫四小90万元,赫四小又付给白必合8万元作为酬劳。赫四小用这笔钱在延安市买房置店,剩余款项用于还债、挥霍。

 
“我和老朱无冤无仇,我只是个打工的,老板让做啥就做啥!”白小红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承认自己见钱眼开。

 

密谋作案
三千万索赔放烟幕

 

  郭红安现年44岁,时任子长县药材医药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县政协委员,曾被授予子长县十佳青年,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称号。
  庭审中,郭红安否认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表示自己受到刑讯逼供,在公安机关的所有供述全部是虚构的。
 
“180万元是白小红逼迫我拿的,杀人的事情和我无关。”郭红安坚持自己和朱宝岐是好朋友,白小红自己雇人杀害朱宝岐后想嫁祸给他。他为了避免麻烦,才付给白小红180万元。

  检方立即指出,郭红安当庭翻供,可见其依然存在侥幸心理。
  朱宝岐的家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南家嘴煤矿是子长县最好的煤矿之一,郭红安对这个煤矿已觊觎多时。“当初谈合作时,郭红安一共投进1000万元,提出解约后,他以毁约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派人占领矿场。无奈之下,朱宝岐同意除归还1000万元外,再支付3050万元。”

  郭红安在解除协议上明确要求,朱宝岐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交付补偿款项,如还不上,煤矿的一半产权归郭红安;如果限定时间期满后两个月还不能付清,煤矿全部产权归郭红安。

 
索要高额补偿金是表面现象,霸占矿场才是真正目的。在他看来,早前南家嘴煤矿因为缺钱才借钱,朱宝岐肯定没有经济实力赔钱。但他没想到,朱宝岐很顺利就拿出这笔钱,让郭红安的如意盘算落了空。

  朱宝岐的女婿孔某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朱宝岐早已预感到了危险。他曾说,虽然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若是别人会觉得占了大便宜,可郭红安不一样,他绝不会甘心罢休。

  没想到,过了几天就出事了。

 

明调暗索
政府官员助纣为虐

 

  2008年5月,朱宝岐和郭红安因合作问题争执不下之时,一名中间人介入调停,最终促成了涉及金额高达3050万元的解除协议。这名中间人就是时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治国。

 
5月2日,郭红安派人强行进驻南家嘴煤矿。5月6日,王治国参与该事件,表示愿意提供帮助。王治国曾担任过子长县副县长,熟悉当地情况,和郭红安是多年的朋友。

  在居中调停时,郭红安以朱宝岐毁约造成自己巨大损失为由,要求王治国向朱宝岐索要四五千万元,并答应事成后付给王治国一定的好处。王治国同意。

  检察机关指控,王治国在明知郭红安强行进驻煤矿并有欺诈等行为的情况下,仍以《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在郭红安处抵押等为借口,迫使朱宝岐签订支付郭红安3050万元人民币的协议。

  事后,王治国获得“酬谢”200万元。
  庭审中,具体实施犯罪的赫四小表示,自己曾拒绝过白小红的邀请,但最终却经不住多次劝说,为了朋友义气,甚至连酬金都没有提过,就匆匆赶赴咸阳作案。

  郭红安则坚决否认自己犯罪,但其余被告人都将杀人的幕后主使指认为郭红安,并认为朱宝岐的死,郭红安是最大的受益者。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朱宝岐原是咸阳市某企业干部,后来下海经商,在陕北开过油井、煤矿。他曾出资为子长县一些乡镇修路;出资解决当地村民吃水困难;逢年过节给孤寡老人送米、面、油;经常给当地小学、中学捐款,子长县慈善协会多次为朱宝岐颁发慈善捐助证书。

 
“岳父出事以后,全家人备受打击,在案件侦破期间不敢出门,不敢打电话。一年多来,亲属们在精神上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孔某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他太傻了,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被告人赫四小的妻子听到丈夫供述作案过程,忍不住失声痛哭。她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自己无法理解丈夫的所作所为,完整的家庭就这样被金钱、哥们儿义气击得粉碎。

  1月28日,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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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这是一个由28名成员组成的“专业”盗窃团伙,他们衣着得体,随身电脑包里却暗藏自制撬棍;他们的足迹遍布南方五省市,专撬防盗门,入室盗窃做案121起,总案值129万余元

 

本报记者  朱雨晨 发自江西省景德镇市

 

   
不用几分钟,只发出一声脆响,防盗门就被撬开!这伙贼,专撬防盗门入室盗窃。
  
“防盗门整个都被毁坏了,我当时又惊又怕。再一看到屋里被糟蹋的那幅惨状,我简直都要崩溃了。”涂女士说。
  2010年1月28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区分局举办的退赃大会上,涂女士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忆起5个月前家中被盗的情况时,还心有余悸。

 

撬开防盗门只是响一声

 

  涂女士家的防盗门被撬时,并非没有一点迹象,只是因为作案人员是“老手”,动作太快,声音太轻。
  2009年9月的一天中午,住在涂女士楼下的老李刚从午觉中醒来,就听见楼上“啪!”一声脆响。他又侧耳听了听,楼上再没有任何动静。老李摇了摇头,自言自语:“老了,老了,都出现幻觉了。”

  老李其实并没有产生幻觉,随着那一声脆响,涂女士家的防盗门已经被撬开了。十几分钟后,家里已被洗劫一空。
  “啊!”当天晚上7时许,楼上突然传来一声尖叫,正在吃晚饭的老李听得真真切切。
  爬到楼上,待看到眼前的情景时,老李才明白:原来,白天楼上遭贼了。这还是一伙专撬防盗门的盗贼。
  三天后,同样是“啪”的一声脆响过后,武汉某小区的一家防盗门也被撬开了……
  短时间内,余忠亮和他同伙的足迹,从江西省景德镇市到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湘潭市、广东省珠海市、浙江省衢州市五省市。
  昌江公安分局办案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2009年12月初,余忠亮团伙进入警方的视野。
  事情缘起于当地群众的举报。昌江区分局刑侦大队河西中队侦查员余锦戈获得一条线索:一个外号叫“中新”的江西省波阳县人居住在景德镇市枫叶小区,既不做生意,也无正当职业,却穿名牌,开高级轿车,经常出入高档宾馆、酒店,花钱大手大脚。

  “中新”到底什么身份?
  通过摸底调查,余锦戈很快查清了“中新”的一些底细:“中新”,大名叫余忠亮,男,1981年生,波阳县人。
  枫叶小区乃当地著名的中档住宅区,余忠亮在此购买了一套房,价值30多万元。
  此外,余忠亮还购买了一辆价值13万多元的轿车,喜欢出入高档酒店、宾馆,经常赌博,警惕性比较高。
  河西中队由此推断,余忠亮有重大作案嫌疑。
  12月6日,昌江区分局河西中队成立了以昌江分局副局长于辉耀为组长的专案组,采用多种手段对余忠亮展开了侦查。
  “这可能是个盗窃团伙在作案。”随着侦查的深入,河西中队得出了结论,不仅余忠亮有重大盗窃嫌疑,而且与其经常来往的一伙人也有作案嫌疑。

  12月22日晚,专案组得知,余忠亮等人聚集在景德镇市浙江路一赌博窝点内赌博。专案组侦查员熊文怀、徐立群等人果断出击,一举捣毁赌博窝点,将余忠亮等9人以抓赌为名带回审查。

 

一个突破口抓获关键人物

 

  审查并不顺利。
  余忠亮一口咬定,其他人都是牌友;而其他人也一口咬定,并不认识余忠亮。
  “我们办案是有时限的。时间紧迫,我们决定分头出击。”河西中队中队长熊文怀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在审查的同时,他们派出了三路人马。

  一路查询被抓获人的电话单;一路进行网上指纹比对;一路直奔余忠亮住处。
  结果大有收获。
  从余忠亮的住处查获了大量赃物及作案用的自制撬棍。
  更为关键的一点是,通过网上指纹比对,河西中队发现,被抓获的于华青曾在广州做过案,案由就是入室盗窃。
  于华青成了一个突破口。
  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于华青很快交代了自己在广州作案的事实,并且供出另一个同伙冯期松。而冯期松很快就供出了另一个同伙于军军。三人先后交代了他们参与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

  焦点回到了余忠亮身上。
  在大量证据面前,余忠亮不得不低头,很快交代了其在景德镇及外地盗窃作案20余起的犯罪事实:
  2009年2月8日,在景德镇市为宇路某商住楼撬防盗门入室盗窃,盗得价值3万余元的金银首饰及名酒。
  11月30日,在浙江省衢州市某小区撬防盗门入室盗窃,盗窃财物总额价值36万余元。该案为浙江省督办案件。
  ……

 

衣着得体电脑包里装撬棍

 

  在审查时,于华青和余忠亮几乎同时向河西中队交代出一个重量级人物——于长节。
  “于长节是这个团伙里的重要人物。”熊文怀对《法治周末》记者说,通过于华青和余忠亮的交代,河西中队也掌握了于长节的活动规律,于长节在景德镇市租有房子,与情人同居。

  2010年1月3日,蹲守的侦查员吴春华和吴焓,将在麻将馆内赌博的于长节抓获归案。
  于长节起初百般抵赖,坚称自己并不认识余忠亮等人,也从来没有做过案。
  通过网上指纹比对和查询,河西中队发现,于长节是浙江省德清市公安局通缉的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
  “于长节很狡猾。在铁证面前,他知道不交代不行,就交代了一点,其他作了保留。”熊文怀说。
  但于长节他们的交代又引起了河西中队的注意,该团伙做案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专撬防盗门。
 
“他们往往衣着得体,用电脑包携带着自制的撬棍,混进小区,再伺机下手。”昌江区分局副局长于辉耀当场给《法治周末》记者展示了从余忠亮住处缴获的一根撬棍。

  这根长83厘米的撬棍,是由螺纹钢打造而成的,奇特的是它由三截组成,可拆卸。
  于辉耀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方便携带,同时也是为了加力。
  于辉耀对这伙人的概括是:职业专业化。职业就是盗窃,专业就是专撬防盗门。
  根据近两年来景德镇市发生的入室盗窃案情况,以及摸底时掌握的情况,河西中队断定,于长节等人也有份儿。

 

师傅带徒弟形成职业团伙

 

  河西中队决定申请对于长节和余忠亮进行“外审”。当被带离看守所时,于长节和余忠亮急忙交待,检举出于秀波、余纯方、于荣登等人。

  这一次,河西中队几乎不费什么力气,马不停蹄地先后赴江西省波阳县及浙江省等地,抓获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余纯方等人。
  余纯方等人归案后,先后供认出更多的犯罪事实,同时供出了专门销赃的曹文文(在逃)和邓克平(已归案)。
  邓克平在景德镇市经营一家二手手机专卖店。余忠亮他们作案得手后,往往由邓克平销赃。
  至此,整个盗窃团伙的成员已渐次浮出水面。
 
“我们初步查明整个团伙涉案人员有28名,目前抓获归案的有10名,共破获入室盗窃案121起,总案值129万余元。”熊文怀对《法治周末》记者介绍说,这伙人相互之间有亲情裙带关系,师傅带徒弟,对防盗门和保险柜的结构都非常了解,他们的职业就是盗窃,团伙内分工明确细致,形成了盗、销“一条龙”。

  1月28日,在案情介绍暨退赃大会上,25名失主领回了他们的部分失窃物品。面对失而复得的物品,他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感觉很意外也很感动。

  在退赃大会上,警方向市民温馨提示:尽量买质量更好的防盗门,出门时一定要注意反锁;家中尽量少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加强小区进出口的防范工作。

  目前,该案仍在侦办中。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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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2月2日,国际湿地日。
  在这个日子的前后,本报记者几次站在首批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东洞庭湖干涸湖底上,痛心疾首。
  在东洞庭湖,90%以上的湿地已经被私人“圈”为己有。代表着分界线的丝网竹竿遍地开花,沟壑矮土围蜿蜒盘旋。这些沟壑狂吸和排放着湿地的“血液”。原来要穿着长筒雨靴才能行走的湿地,如今穿着皮鞋就能行走,甚至连摩托车都可以任意在上面行驶。

  日趋干涸的洞庭湿地,正在期盼着一场洞庭保卫战的打响。

 

刘希平 发自湖南岳阳

 

  提起“烟波浩渺”,人们自然会想起美如画卷的八百里洞庭。千百年来,洞庭湖以其磅礴大势,被无数的文人骚客吟颂。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更因其湿地生态和生物资源的多样性,备受世界瞩目,其中又尤以东洞庭湖为最。

  东洞庭湖是洞庭湖的本底湖,是洞庭湖东、西、南三个湖中面积最宽广、保存最完整的聚水湖盆。1992年被列入“世界重要湿地名录”。在国际上享有“长江中游的生态明珠”、“拯救世界濒危物种的主要希望地”、“世界生物基因宝库”之美誉,受到国家的保护。

  然而,近日,有网友在网络上实名发帖举报称,一场“圈湖”乱象正在东洞庭湖这块宝地上肆虐:丝网竹竿遍地开花,沟壑矮土围蜿蜒盘旋。90%以上的东洞庭湖已经被“瓜分殆尽”。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这些深深浅浅的沟壑,割断了东洞庭湖湿地的血脉,湿地的“血液”正随着这些沟壑一点点被抽掉,国际重要湿地或许很快就会变成干地了。

  东洞庭湖真的被破坏得如此不堪了吗?
  1月28日,《法治周末》和一名热心环保事业的网友“独上西楼”,一起赶赴东洞庭湖华容段水域进行实地求证。

 

穿着皮鞋走过半个东洞庭

 

  从长沙到岳阳、再从岳阳到华容,赶到华容时已是晚上7点。华灯初上,流光溢彩的华容夜景分外迷人。
  付锦维和其他几个渔民早已等候在华容中心汽车站。付锦维,一个在洞庭湖畔长大的渔民,就是那名在网络上实名发帖举报的网友。
  一路颠簸,“面的”车在暮色中行驶了近两个小时后,终于来到了付锦维家住地——湖南省华容县幸福乡东浃村。
  在付锦维家中,他给记者拿出了一堆举报材料,和一些他拍摄的有关洞庭湖遭破坏的影像资料。
  看到记者略带质疑的眼神,付锦维表示明天一早带记者去现场看看,“眼见为实”。
    一夜无话。
   
第二天清晨,天刚蒙蒙亮,付锦维兄弟和几个渔民就与我们一起出发了。
  网友“独上西楼”很兴奋,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这位郴州小伙从来没见过洞庭湖。“碧波万顷,沙鸥翱翔”如梦如画般的景象一度令他神往。

  但很快,这位小伙子就兴奋不起来了,眼前的情景让他大吃一惊。
  越过湖堤,映入眼帘的是成片的杨树林,身处杨树林中,让人很难相信自己已在洞庭湖中。随行渔民介绍,这些杨树林是岳阳市某纸业公司从有关部门那里承包过来种树造纸的。

  摩托车在林中飞驰,十多分钟后穿过了这片杨树林。但令小伙子失望的是,他并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湖水,出现在他眼前的是密密麻麻林立的竹竿,成片地向湖中延伸,竹竿之间则围着两米多高的铁丝网,铁丝网上面还有两米高的纤维网。

  没有插竹竿的地方,无一例外地堆起了近两米高的矮土围,如万里长城般蜿蜒盘旋在洞庭湖底,一眼望不到头。矮土围旁则是一条3米左右宽的壕沟。

  这些竹竿、丝网、矮土围、壕沟在洞庭湖中组成大大小小的包围圈,渔民们称之为“围子”。
 
“这些壕沟便是湿地的杀手!水是湿地的生命。一旦缺水,湿地的生命将不复存在。”付锦维形象地说,“围子”老板们开挖这些壕沟就等于是拿刀在湿地身上狠狠地捅了一刀,湿地的“血液”顺着壕沟流光后,只有眼睁睁地等死了。

  《法治周末》在现场看到,因为水的大量流失,湿地上的水草已经枯黄,地面也坚硬了许多,甚至连摩托车都可以任意在湿地上行驶。
  “以前你不穿长筒雨靴是不能在洞庭湖中行走的。就算在枯水期,洞庭湖底也是一马平川泥泞的湿地。现在穿拖鞋都可以走到湖中心,因为湖中大片的湿地被乱挖的壕沟把水抽干了,湿地已变成干地了。”付锦维对《法治周末》说。

 
“更糟糕的是湿地上没有了水草和鱼虾,野生动物和候鸟就失去了生存的食物,整个生态系统就彻底被破坏了。”付锦维叹息道。
  知情人透露,目前在整个东洞庭湖,除了处于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大、小西湖和核心区域,以及采桑湖保护站管理的一部分湿地水域,因受到了严格保护,湿地依旧水草丰美,吸引了大批的珍禽候鸟外,其他湿地正遭遇着被蚕食的厄运。

 

湖心打出三个举报电话

 

  摩托车在干枯的湿地上行走了二十多分钟后,道路开始变得坎坷不平,我们只能弃车徒步。
  一路走下来,没有变化,没有惊奇,四周一片沉寂。眼前只有走不完的矮围深沟和望不尽的竹竿丝网,传说中的湖水和沙鸥似乎已变得遥不可及。纵横的沟壑和密布的竿网已使这个江南大湖的湿地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在一条壕沟的尽头,搁置着一条废弃的渔船,渔船边堆积着一些红砖,一座拦水坝已经修了一米多高。
  “修水坝主要是抬高壕沟里面的水位,以便他们在壕沟中行船养鱼,每个‘壕沟’的尽头都有水坝,这一座座的水坝就像暗礁一样,湖水涨起来后,这些水坝就被淹没到了湖底,给渔民日后行船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付锦维说。

  拦水坝旁的草地上,几头水牛正躺在地上悠闲地啃着枯黄的水草,牧童在一旁玩着泥巴,偶尔几只飞鸟匆匆地从空中掠过。
  “以前这里可热闹了,大片大片的水鸟在这里飞来飞去。自从围栏拉起来,挖土机轰轰隆隆开进来后,它们就飞走了。”小牧童天真地撅撅嘴说道:“不知道这些大人们干嘛要搞这些网。”

  同行的网友“独上西楼”一路走一路被震撼,他沿途拍了许多照片,表示回去后要向有关部门呼吁,要和付锦维等渔民一道投入到洞庭保卫战去。

  当徒步行走近3个小时后,前面终于可以看到一些零星的水面,付锦维说已经接近东洞庭湖华容段水域的湖心了。
  “前面还有一些湿地没有被破坏,穿皮鞋走不过去,不过,那些没被破坏的湿地周边已经插满了竹竿,只要壕沟一挖,这些湿地也将难逃死亡的厄运”,付锦维担忧道。

  就在我们准备动身返回时,不远处传来了轰隆的马达声。
  “这是挖机的声音!”付锦维和哥哥付锦华尖叫了起来。
  “我得马上向他们报告,请求他们来现场查处!”付锦维所说的他们是指管理这片湿地的有关政府管理部门。
  “喂,张局长,这里有挖机在乱挖湿地筑矮围,你们能派人过来查吗?”付锦维掏出手机,立即拨通了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一位负责信访接待的负责人张洪的电话。

  “乱筑矮围的事是归岳阳县渔政站管理,你要向他们反映。”这位张姓负责人在电话中回答道。
  “管理局说乱筑矮围的事归你们管,你们能过来查吗?”付锦维又拨通了岳阳县渔政站北州分站站长曾钢的电话。
  “你去调查一下吧!回来后把调查结果告诉我,我再派人去处理,你不提供详细情况,我们搞不清楚到底是谁在挖。”曾钢在电话中说。

  “我一个渔民又无行政执法权,那能调查清楚咯!”付锦维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呆立许久,一时感到束手无策。
  这片湿地处华容县和岳阳县的交界处,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付锦维又拨通了华容县渔政管理站站长李友兵的电话。
  “我们已经知道这事了,准备近期到市里开会研究,几个部门协调一下,争取全部取缔掉。”李友兵说。
  “还是拍个照取个证吧。”付锦维拿出相机,寻声而去。湖风吹过,几近干涸的湖底湿地上留下了他那一双歪歪斜斜孤独的脚印。

 

“圈湖”的人大多有“势力”

 

  纵横的沟壑、密布的竿网摧毁了洞庭湿地,却给不法的“围子”老板带来了巨额的利润。
  知情人向《法治周末》透露,这些“圈湖”乱象最早开始于2006年,华容县某部门一个退休干部带头在湖中“围湖圈地”。因为一直没有被查处,所以,“圈湖”之风愈演愈烈,最近两年呈泛滥成灾之势。据了解,这些“围子”老板基本上是当地一些村民、渔民和外来人员,有些村干部也参与其中。

  “这些‘圈湖’的人在当地都是些有势力的人,普通村民是不敢去圈的。”渔民刘圆满说。
  知情人透露,这些“圈湖”围栏大小不一:大的延绵有8公里左右,圈有近万亩面积的湿地;小的也有4公里左右,有数千亩的面积。整个东洞庭湖初步估算有数百个这样的“围子”,近千名从业人员。

  这种“围子”类似于城市开发中的“圈地”行为,谁圈定了就是谁的,每个竹竿上挂的旗帜便是区别主人的象征。
  渔民付锦玉透露,这些围栏一年四季都存在,凡被围水域内的鱼虾、河蚌,甚至飞鸟,所有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物种均属打围者所有,其他人不能染指。就算在丰水期捕鱼时,其他渔船也不得进入已经被“圈”的水域捕鱼。

  “丰水期时,长江水带来的鱼虾一进‘围子’后,就会被‘围子’老板们一网打尽;枯水期时,除了壕沟里面的鱼虾都会悉数被捞外,一些误入围子中的野生动物也会被毒翻,转卖到市场。”渔民透露,“围子”老板们偷猎转卖野鸭、野鸡,甚至天鹅等野生动物,在湖区已是公开的秘密,在周边市场随时都可以买到一些被猎杀的野生动物。

  “一只野鸭的价格是家养鸭价格的两倍多,一只十几斤的天鹅可以卖到500多元钱,利润太大了。”知情人透露。
  为了核实知情人的说法,1月29日下午,《法治周末》来到了华容县幸福乡某农贸市场进行调查。结果一进市场的家禽销售摊点,远远就发现一只只野鸡被挂在店门口进行公开销售。

  为了取证,同行网友“独上西楼”花了24元钱买到了一只1.6斤的野鸡。
  “野鸡、野鸭要早一点来买,天鹅则要先预定。”看到生意来了,店主还向“独上西楼”介绍购物经验。
  “大围栏一年可以获利上百万元,小围栏一年也能获利近10万元。”渔民付锦玉说,低廉的成本和高额的暴利使这些“围子”老板对“圈湖”乐此不疲。

 

“保湖”渔民不断受到恐吓

 

   2月2日,国际湿地日。
  
吃完早饭的付锦维,把碗一丢,便骑上了那辆旧式摩托车。
  “哎,这种日子不知道何时是尽头!”付锦维75岁的老父亲付云山嘟哝了一句。
  “开弓没有回头箭,我豁出去了!”付锦维将头一甩,骑车扬尘而去。
  摩托在“轰轰”声中行驶了20多分钟,来到了一个小镇。小镇不大,却略显繁华。在一家网吧前,付锦维将车停下,径直走进网吧。
  “又是来发帖子的吧?”网管问。只有小学文化的付锦维并不懂上网,最近他频繁出入网吧,并非喜欢这个新生事物,而是在他人的指点下,开始通过互联网发帖来实施他的“保湖计划”。

  “我不懂电脑,每次发帖都得劳烦网管代劳,每次发完帖想给他点工钱,但网管硬是不肯收。”付锦维说,网管是个热心人,也是在洞庭湖边长大,对洞庭湖有着深厚感情。

   
付锦维,这个在洞庭湖畔长大的渔民,和其他一些富有正义感的当地渔民,正在和当地称为“围子”老板的群体,在洞庭湖边上演着一场“圈湖”和“保湖”之战。

  
“‘保’则湖有一线生机,不‘保’则湖难逃死亡的厄运,不管是否能成功,我会一直坚持下去。”付锦维说。
  在实施“保湖计划”的过程中,付锦维想了很多办法。
  为了让有关部门领导能亲眼看到东洞庭湖华容段的现状,付锦维花了400元钱请来了一名摄影师,自己则充当“记者”深入到洞庭湖心进行现场报道。节目录完后,他又将素材刻制成9块光碟寄送到各个主管部门,但几个月来,一直杳无音讯。

  付锦维并没气馁,他又借来了数码相机,走进洞庭湖中,拍摄了大量的湿地被“围”的照片,在把照片寄给有关部门的同时,他还把一些照片传上了互联网。

  “今天是国际湿地日,帮我多发几个帖吧,也许领导会看到。”付锦维对网管央求道。
  “你们是我发帖子后,第一个联系,也是第一个赶到了洞庭湖现场调查的人。”付锦维对《法治周末》说。
  据了解,付锦维等渔民的“保湖计划”已触到了“围子”老板们的利益,一些恐吓电话这几天不断向付锦维袭来。
  “我的行动将会得罪很多人,不过我已经做好了不再做渔民的准备,不管结果如何,我的‘保湖计划’一直会进行下去,我只想让子孙后代能看到野鸭、天鹅。”付锦维说,一脸坚定。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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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被告——佛山人保局喊冤

 

 

本报见习记者 莫静清 本报记者 陈
磊发自佛山、广州

 

2010年2月2日上午9点,“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在广东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庭审地点临时换到了第12法庭。
  
“这是我们法院最大的一间法庭。”禅城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这场引发卫生部伦理学专家、省政协委员、法学家、医学家、媒体及公众多方关注的庭审持续了4个多小时,中午不得不暂时休庭。
   
小谢,是这起“基因歧视第一案”的三位主角之一。
   
2009年8月的医院复检结果,使得公务员的大门对小谢就此关闭——患有“α地中海贫血”,这是小谢被拒录的直接理由。
   
尽管佛山中医院保健体检中心主任余寿益,并不否认小谢的“血液病”对正常生活及工作的危害性几率为0,但他还是在基因复检报告上打上了“不合格”,日期是2009年8月10日。

   
余寿益对《法治周末》记者坚称,“体检不合格”的判定是按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并未做错;而负责公务员招录的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保局)对当被告也觉得“委屈”。

 

同样原因拒录31人

 

1:50,是小谢心仪的2009年广东佛山南海区经贸局职位录取比率。虽然离2009年4月11日的考试时间只剩20来天,但小谢想他可以努力去弥补。笔试面试走下来,6月份时,他真的就站在了50多人的最前面。

  
“接下来不过是体检,例行的,全国公务员通用的。”小谢觉得自己已经笑到了最后。
   
但2009年7月,他被要求“做进一步检查”。到了医院,小谢才得知,这“进一步”的具体内容是“地贫”基因检测。基因检测结果:小谢“α基因缺失”,被佛山市中医院诊断为“α地中海贫血”。

   
与小谢相同遭遇、共同作为原告上诉的,还有小唐和小周。三位当事人因工作原因,2月2日未能到庭。
   
由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李方平律师“领衔”,来自北京、四川、佛山本地共六位代理人为原告做公益代理。“我们派出了最强阵容。”正在美国耶鲁大学做访问学者的陆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据悉,2009年在佛山,因同样的体检结果,最后被拒录的公务员考生有31人。
   
据余寿益介绍,两广地区本地人不同程度患地中海贫血的比率在11%至13%。
   
“这个案子与每个人的利益都有关。每个人有3万多个基因,谁能保证每个基因都是正常的?”中国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副主席邱仁宗接受《法治周末》采访时说。78岁的邱仁宗是首位获得联合国阿维森纳科学伦理奖的中国人、被公认为“中国生命伦理学界的泰斗”。

   
此案也引起了广东省一些政协委员的特别关注。“在我国,这应该是一种新的歧视。这种歧视在美国已立法禁止。如在我国蔓延,将非常可怕、可悲,将会干扰我们每个人的正常生活。”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教授吴明娒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官方坚称是依法行政

 

“我们觉得三位考生告错了对象。”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科科长李毅敏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因为这起诉讼,法制科从公务员管理科接手了相关的资料。

   
“从对方的诉状可以看到这样一个逻辑:他们先是请求确认我们认定原告体检不合格的行为违法,然后再请求责令我们要认定原告体检合格,并按程序对原告进行考察录用。”李毅敏表示很无奈,“但合不合格不是由我们来鉴定,我们不是专业的医学机构,只是公务员招录的组织者,根据指定医院给我们的体检结果,依法行政”。

   
她给记者指看了2005年《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2007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这是我们依法行政的两个主要法律依据。其实《标准》里第三条已经有了明确规定:血液病,不合格。例外的情况也只提到单纯性缺铁性贫血,并且还有具体指标限制。”李毅敏办公桌上的《标准》和《手册》已经被标注了许多符号。

   
“原告代理人,是否要将诉讼请求由‘请求确认被告认定原告体检不合格的行为违法’变更为‘请求确认被告认定原告体检不合格不予考察录用的行为违法’?”第二天的庭审开始时,审判长向小谢的代理人李方平、黄溢智再次确认。

   
原告小唐的代理人李成认为,人保局和医院存在行政委托关系,因此属于可诉范围内。
   
而人保局的代理人谢灿荣,亦首先对原告起诉行为的可诉性提出了质疑。谢认为,行政机关委托指的是行政机关系统以外的组织行使某种行政职能、办理某种行政事务。

   
“显然,体检并不是人保局的行政职能。因此,人保局和医院只是一种指定关系。”谢灿荣说道。
   
人保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李广华回答审判长问询时说,“和指定医院的合作,并没有书面文件,只是和当地卫生局有口头协调”。
   
“作为公务员录用的管理者,体检应属于人保局的行政职能,只是由于并不具备履行该职能的能力,所以要进行行政委托。这点其实并不存在异议,对方是希望借此来规避所有责任”。李成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周伟律师代理的天津乙肝歧视第一案中,法院就对双方类似的关系也给予了行政委托认定”。

 

竭力择清《会议纪要》

 

“你可能也听说了,有一份《会议纪要》。”在《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中,人保局法制科科长李毅敏和人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屈天宝都不约而同提到了“《会议纪要》”。

   
“我们广东地区地中海贫血人数较多。自从2005年的《标准》出台后,我们指定医院中经验丰富的血液病专家检验。他们在公务员体检中一看血常规检验的数据,就知道有考生存在地中海贫血可能。”

   
“到底需不需要进一步检查?如果一家医院查,其他医院不查,是不是不公平?专家们向我们反映了这一问题,我们便组织了当时市人事局、市卫生局和市里几家大医院专家进行了专题研讨。”

   
在人保局,记者看到了这份2006年6月6日的《佛山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其中第二条“地中海贫血诊断”的内容为:红细胞平均体积等三项指标中,两项不正常者,或红细胞平均体积低于正常值5-10%者,建议做“地贫”基因检查,检查结果呈阳性者,注明属血液病,体检不合格。

   
当记者询问此后的佛山市公务员体检是否都依据《会议纪要》进行时,李毅敏旋即否认:“我们依据的主要标准只有两个,《标准》和《手册》。《会议纪要》是医生们研讨后达成的共识,我们也并没有干预,只是做协调组织工作。所以关于这份《会议纪要》我们在庭审中也不打算提交上去,这是医疗专家的医学讨论,和本案的行政诉讼无关。”

   
这份《会议纪要》的复印件在庭审中被原告方作为证据举证。而该《会议纪要》在佛山市政府驳回小谢、小周体检问题申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亦明确提及:佛山市中医院根据《会议纪要》的规定实质上增设了包括红细胞平均体积在内的检查项目,并在检查报告中发现了申请人的红细胞平均体积明显偏低,遂按照《会议纪要》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地中海贫血基因分析的进一步检查……

   
对于“红细胞体积”(MCV),记者亦查阅了《手册》,发现并不属于体检必检的血常规五项,但属于血常规的实验室检查项目。
   
原告代理人李成认为根据《手册》1、2、4条里所提:“‘体检必须按照规定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招录机关安排考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查。’这里说的进一步检查,应该是基于血常规五项发现异常的前提。我们当事人在血常规五项检测结果中都未有显示患‘地中海贫血’的可能性。”

   
“医学问题我们不能回答。但据我们向医院的了解,他们并没有增设血常规体检项目,只是现在的仪器比较先进,只要一检测,所有的24项都会自动跳出来”。李毅敏对记者说。庭审中,人保局代理律师谢灿荣也作出了相同的答复。

   
“仪器是否会自动显示信息,要请专家咨询,我表示怀疑。如果机器确实能‘自动’显示有关人员‘地贫’信息,那么问题是掌握这种信息的人员无权扩散,更无权根据信息作出处理决定,检查项目本来不包含此内容,更不应该根据‘自动’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录取决定。这就破坏了身体隐私”。邱仁宗表示。

   
原告代理人刘建华特意在庭审前询问了三位原告当事人,小谢、小唐、小周均称在被要求进行基因检测时,没有签字,也没有被告知基因检测结果可能会带来的后果。

 
“即使是对于MCV的检测结果,《手册》第2、6条里也规定实验室检查作为辅助检查项目,其结果的判断应结合临床,并考虑地区差异……一般不做单项淘汰,而由主检医生结合其他检查结果,综合判断,作出正确结论”。原告代理人黄溢智在庭审中陈述道。

 

“地贫”不影响工作生活

 

佛山人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副科长屈天宝最近在电脑上建立一个专门的收藏夹:“关注网上的这类相关报道”。有的专家观点让他觉得偏激:“李春富教授说,‘地贫’基因携带者在广东本土人中占近12%,人群非常庞大,且他们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公务员考试体检判定为不合格是不对的!”

  
“怎么是不对的呢?我们是根据医院的体检结果,依据《标准》和《手册》相关规定来决定是否录用,是依法行政”。
 
对于李春富教授提到的“‘地贫’基因携带者也算是轻度‘地贫’,可以算在血液病的大概念下。但血液病有好多种,应区别对待;“轻贫”在两广地区“只能看成是正常人”。屈天宝认为,李春富教授实际上也承认了这属于“地贫”,是血液病。

   
浙江大学遗传与基因组医学中心祁鸣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地中海贫血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其基因检测主要有三种结果:患病、基因携带者和不携带该致病基因。既然检测结果表明是基因携带者就足以证明其并非患者。患病的情况在临床上可细分为轻型、中间型和重型,但基因携带者则不会有任何临床表现,也不会对工作生活产生影响,甚至对疟疾还有超常抗性。

   
记者就“原告三位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是否属于血液病,如果是,为什么又不会影响生活?”问及佛山中医院余寿益时,他坚持拆分为两个问题来回答:“首先,要纠正,没有‘地贫’基因携带一说。地中海贫血分为α地中海贫血、β地中海贫血两种,这都属于溶血性血液病。其中β地中海贫血的患病情况分为轻型、中型、重型,α地中海贫血分为静止型等,依次加重”。

   
余寿益强调:“所以,我们做的体检结论,根据《标准》的规定,没有任何的错误,我们作出的不合格鉴定,都是要由三位医师签名集体认定的。”余寿益表示对《会议纪要》有印象。而记者看到纪要第三条规定中有“特别对体检不合格的诊断结论,至少要有三位专家共同讨论确认……”

 
在由佛山中医院对小唐和小谢的体检报告中,记者看到了包括余寿益在内的三位医师的签名,但在由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小周的体检报告中,只有一位刘姓医生的签名。

   
佛山中医院医院办公室副主任潘丽雯担心的是另一个问题:“我们没有错,人保局也没有错,都是依法办事。我们获得体检指定医院是通过自己的实力和资质中标得来的,并不容易。不希望因为我们的体检结论而受到影响”。她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从这个病的危害性上来说,它其实对患者的工作和生活是没有影响的”。余寿益话锋一转,“这几年我也一直在和市、省卫生局的同志口头反映了至少三四次,鉴于我们这个血液病的特殊情况,能不能对这类轻型或静止型患病考生网开一面”。

   
人保局公务管理员科副科长屈天宝也表示,2005年以来,每年都有许多考生就“地贫”体检结果一事电话咨询。“我们也向上级或电话、或口头反映了这一情况,但一直没有回复。”

   
原告代理人李方平就“地贫”是否属血液病,在庭审中提请省级以上专家召开医学鉴定研讨会。被告表示相信指定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的判断。李方平庭审后表示,将于5日内提请医学鉴定。

  
“医学上的鉴定暂时不讨论,我们认为三位原告当事人都没有任何《手册》里提及的贫血症状,不属于公务员录用标准里规定的血液病范畴”。原告代理人黄溢智说。

   
法庭当天并未宣判。
   
原告小周的另一位代理人陈舟在庭审后,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根据全国人大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11条第5项释义提到,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是相对职位的要求而言的,不能够对公务员的身体条件提出超出职位身体条件要求的高标准甚至不合理的标准。要坚决制止与杜绝不合理的甚至是歧视的身体条件要求。”

 

不想预估最终结果

 

原告之一的小唐是2009年12月才加入三人维权组合。在此之前,小陈曾选择放弃起诉。
   
“小陈是我们这群人中,最早想到申诉维权的人”。小谢介绍。2009年6月,被认定基因缺失、患有地中海贫血的体检复查后,小陈建立了一个“地贫”考生申诉维权的QQ群,加入到这个群里的有20多人。

 
当时小谢正执着纠结于“地中海贫血”的医学诊断。为此,他自己分别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又做了“地贫”筛查和“地贫”基因检测。

  
“医生们告诉我,我的血红细胞体积偏小,但总量整体正常,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但小谢对《法治周末》记者坦承,“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的一位医生听了我的公务员体检遭遇后,对我说,如果招录单位只看硬性数据,估计只能改数据作弊。”小谢知道这意味着他没希望了,但他还是申请并参加了8月份在佛山的基因复检。

   
“我也知道体检结果没法改变,但是我不甘心还是要来测啊,我对金融很感谢兴趣,但是专业不对口,也不是本地人,这份工作机会对我来说真的千载难逢”。小谢说。

   
小唐和小谢体检时同在一组。家境并不富裕的小唐当初为了备战公务员面试,辞去了一份工。而一向节俭、经常献血的小唐,在公务员第一次体检前,咬咬牙自己先去做了一个同样内容的体检,显示没有问题,才放下心来:“我的目标就是当公务员。”

   
小谢在小陈的带动下,做了种种申诉尝试。“我们给佛山人保局、广东省人事厅、国家公务员局、卫生部打电话,发邮件给佛山市政府、广东省政府、省卫生厅、省信访局,能想到的我们都做了。”

   
让小谢意外的是国家公务员局给了回复。小谢说:“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前几年广东这边也有人电话反映类似情况,他们也咨询了中华医学协会的专家,有的北方专家说可能会发病的,还是属于不合格。”小谢强调了两遍“北方”。

   
小谢曾经电告小唐,让她一起申请行政复议,当时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小唐没有参加。
   
小陈、小周、小谢的行政复议书下来后,小陈有点灰心了,加之正在应聘一个政府职位,于是没有在15天之内提请上诉。
   
这次轮到小唐鼓励小谢了。“他本来也不想上诉,我和他说,就当为了和我们一样遭遇的人,我们再努努力。”因为此案涉及隐私,小谢、小唐、小周三人提前向法院递交了公开审理的请求。

   
罗某的女儿和小唐考的是同一批公务员。她女儿连考三年公务员,终于在去年考上了。最后的体检关口,也是因为“地贫”基因没有被录取。女儿很受打击,罗某觉得是自己的基因不好,害了女儿,最后把女儿送去澳大利亚读书。“这里的环境暂时没法呆了。”罗某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她现在常常鼓励小唐他们,坚持到底。

   
2月2日,庭审现场也赶来了一位姓吴的阿姨。她去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的儿子也是因为“地贫”基因一事,错过了最好的就业机会,现在在顺德干着一份并不如意的工作。她说:“如果他们告赢了,我就也要立刻起诉。”

   
尽管记者转述了陆军等人对此案胜诉的乐观看法,面对“觉得这场官司胜算大吗”?的提问时,小谢顿了顿,想了想,最后说:“我不想预估。”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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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使用权并非最好解决办法

 

 

核心提示
   
2009年末的北京地王大龙地产因未及时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失去了天竺22号地的土地使用权。
   
分析人士认为,之前闲置土地处置遭遇执法难,不仅关涉法律制度的不健全,还有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的暧昧关系,更有当前商品房和保障房用地比例的失衡问题。

 

本报见习记者 肖 莎 本报记者 王 婧 发自北京

 

近日,关于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消息,可谓风生水起。
  2月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因大龙地产一直未与国土部门签订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用地的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大龙地产曾经高价拍下的该地块,并没收大龙地产已经交纳的两亿元保证金。

  此公告距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涉大龙地产的《关于加强我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问题的公告》仅仅10天。1月22日,该公告称大龙地产因拖欠地价款或未按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被暂停在北京的拿地资格。

   
颇具戏剧意味的是,1月30日,当《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大龙地产母公司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时,该办公室值班人员说:“天竺22号地的地价款已经缴付了,那块地以后用来盖别墅,600平方米一栋。”

  至于更详细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一切等春节后再说吧。”
   
2009年11月20日,大龙地产以50.5亿元的价格拍下位于天竺22号地,因29859/平方米的楼面价和50.5亿元的总价创北京土地出让史新高,成为“双料地王”。

   
只是,地王的光环并未持续太久。
   
2月1日下午,大龙地产董事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董秘马志方和证券代表一直在开会商讨此事。当天晚上,大龙就发布公告称:公司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降低公司损失。

   
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并未联系上马志方本人。
  有业内人士预估,对大龙地产的处置,只是北京市大力开展闲置土地清理的第一步。

 

“大龙”子公司仍有拿地权

 

大龙地产于2005年在上海借壳上市,其母公司大龙城建隶属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从北京市区前往大龙地产的路上,该公司可谓出尽了风头。只要是大龙开发的小区,上方都高悬着大龙地产的红色招牌,更不用说随处可见的广告牌了。

   
但2009年11月20日之前,在北京市顺义区之外,大龙地产的知名度并不高,其业绩也并不是很好。
  2009年是大龙地产华丽转身的年份。这一年,其因为裕龙地产三区等项目开发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7.48亿元和3.39亿元的好成绩。

  让大龙地产出尽风头的,还是去年11月的地王之争。当时与大龙一起争夺天竺22号地的房地产商,包括保利、龙湖、远洋、大成、合景泰富、百仕达等多家名企,大龙的胜出让很多人始料不及,其也很快成为房地产研究者们的关注对象。

  被停掉拿地资格的大龙地产似乎并不很焦虑。
   
1月30日,在大龙地产售楼中心,上午11点50分。
   
至下午1点30分,很少有工作人员出没,只见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在玩电脑游戏。提及天竺22号地的相关情况,她说:“一切都要问总公司。”直到当日下午2点,总公司办公室才有人,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其工作人员的戏剧性答复。

  事实上,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公告暂停大龙地产拿地资格之后,大龙公司就于1月25日发布公告称,因为“将于近期积极筹措资金,交纳地价款,以恢复开发公司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但同时,大龙地产也表示,“此事对公司经营无实质性影响”,因为“公司目前土地储备能够支撑公司未来几年的发展需要,而且公司近期亦无在北京土地交易市场拿地的意向”。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是因为有政府背景的大龙地产在顺义区是垄断型房地产商,很多房地产商如果想要在顺义区开展业务,都要从大龙地产手里拿地。

  尽管相对“财大气粗”,大龙地产仍迅速于1月27日成立了子公司谙盈房地产,注册资本3000万元。这一做法被一些人称为“暗渡陈仓”,即通过成立子公司拿地为母公司所用。

  北京京搏律师事务所负责房地产业务的孟律师认为,对于大龙地产来说,暂停其拿地资格根本没有威慑力,除非停掉包括总公司以及所有子公司在内的公司的拿地权,这才有意义,否则“一扇门关上了,还有另外无数扇门可以走”。

  但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看来,孟律师提到的有意义的举措执法成本太大。“关涉的公司太多,比如它参股的公司的拿地权要不要停,这都是问题。而且大龙地产的上家是顺义区政府,难道把政府的拿地权也停掉?”

  当《法治周末》记者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收回天竺22号地的举动,是否会对大龙地产的土地储备能力带来影响?大龙工作人员表示不予答复。但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大龙地产的股票自1月22日起连日下跌,并于2月1日被停牌交易。

 

各地立法诊治“囤地”

 

楼建波认为,仅仅10天,大龙地产等8家房地产公司被暂停在北京拿地资格,大龙地产的地王身份就被取消,这凸显了北京市处理闲置土地的强大力度。

  大力处置闲置土地,非北京一城所为,而是全国性的举动。
  “早在1999年,我国就颁布实施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但这些年来执行情况一直不甚乐观。只是近两年各地房价飙升很严重,特别是上海、北京、广州等地。而开发商通过囤地抬高地价的确会推动周边房价的上涨。也许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各地开始相对严格处置闲置土地。”楼建波表示。

  如楼建波所述,大龙地产拍得天竺22号地址后,顺义区二手别墅价格开始暴涨,部分二手房业主直接将房价上调了60万元。
  提到地价和房价的问题,孟律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房子的成本由地价和建筑成本构成,而一个不错的高档社区的房子每平方米的成本最多也就5000元,剩下的成本就是地价。“尽管房价的确定也要根据市场供求,但是房屋价格肯定不会低于成本,因此地价仍是决定房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目前国内闲置土地现状的确不容乐观。2009年12月23日,在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处置新闻通气会上,国土资源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闲置的房地产用地仍有约1万公顷。”该负责人还强调,对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因政府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报政府批准;确因规划调整的,可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等途径及时处置。

  通气会后不久,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开始出台相关举措。
  1月9日,上海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同时发出公告,决定在近期收回和督促开工8幅闲置地块,并迅速出台了《关于本市开展闲置土地登记的公告》,要求闲置土地的建设单位须于2010年3月22日前完成登记,对未按要求登记、未说明原因的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紧接着,有媒体报道,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恒大地产、富力地产、金地集团、中莱投资分别有一块在广州的土地已经被收回”。1月底,广州市就出台了《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楼建波认为,尽管广州市出台的处理办法与1999年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比并没有太大区别,北京市对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公告并没有详细说明暂停拿地资格的期限是怎样的,对于大龙地产的总公司、子公司能否拿地也未做明确说明,但“仍应肯定这些举措,因为这至少表明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商囤地的举措是不支持的”。

 

闲置土地法律规定不明晰

 

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孟律师、楼建波和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姜军均认为,当前对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执行情况很差”。

  在孟律师看来,一个原因是房地产开发商可以找到很多理由打法律的擦边球。
  “比如何为闲置土地的问题,法律规定就不够明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但何为动工,法律并未明晰。于是房地产商就在地块周围围个栏,或者挖个地基,就算动工了。这样的情况就很不好处理。”孟律师表示。

  对此,楼建波认为关键问题并非出在对“动工”的定义上,因为不同情况下动工的定义不尽相同,法律无法对此进行详细规定。他认为问题出在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二字上。“法律的措辞是‘可以’,而非‘必须’。在出台法律时,政府肯定是有所考虑的,比如要保留一定的灵活性。但是在具体处理上,就会造成对不同项目的区别对待,这是不合理的。”

  姜军对记者表示,之所以出现闲置土地大量存在且执法力度不够的情况,“法律规定不健全是一方面,尤其是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在约定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时,加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这就给了开发商很多可以活动的空间,何况地方财政对房地产产业的依赖性那么强,开发商无论如何都有可能把责任往政府身上推,从而逃脱责任”。

  但在姜军看来,更核心的原因在于商品房用地所占比例太大,基于房地产开发商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对土地在最适宜的时候进行开发,是市场规律所致,也因此,开发商囤地是市场条件下的必然结果。“应该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比例,而且保障性住房用地不能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价高者得’对于开发商固然公平,但对于老百姓来说不公平,开发商拿到地之后,成本还是会转嫁到老百姓身上。”

  至于因地方财税体制引发地方财政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性,进而形成的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暧昧关系,引发的在闲置土地的处理上问题重重,则是孟律师、楼建波和姜军公认的引发闲置土地执法力度不够的原因。

 

地方财政不应依赖地产

 

此前有媒体报道,真正因闲置土地而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商并不多。于是,有网友开始质疑政府的执法“诚意”,即认为闲置土地相关法律法规只是象征性的,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也很不够。

  但在楼建波看来,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不一定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目前因为房价高,人们情绪比较大,甚至希望对囤地的房地产商一招致死。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而是为了让土地尽快被使用。而且有些时候,收回土地的成本可能会很大,收回之后还是要继续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倒不如责令开发商限期开工。”

  对此,姜军表示赞同。他认为对不同用途的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法应有所区别。比如对于用于建造保障性住房的闲置土地,就不应该收回,因为这些房屋是为老百姓所急需的,收回土地意味着房屋供给量在一定时期内的缩减,会影响到老百姓的利益。而对于用于建别墅和公寓的闲置土地,则可以考虑收回,因为这并不是亟需商品。

  不过,谈及如何更好处置闲置土地的问题,姜军始终强调:“单纯从过程中解决闲置土地的问题没有用,解决问题的核心依然在改变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比例上,把商品房用地的比例控制在20%-30%,这样房地产商再依靠市场规律囤积土地,也不会影响到老百姓正常的住房需求,从而也不会对整体房价带来像今天这么大的影响。”

  孟律师则认为,如果能改变地方财政对房地产行业的依赖性,闲置土地的问题解决起来可能会更加容易,因为这能改变政府和房地产商之间的利益关系。

  “甚至可以考虑,土地出让收入不计入地方政绩考核范围。”姜军说。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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