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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信部通报电信行业纠风未达标企业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了《关于2013年电信行业纠风工作任务未达标企业的通报》,点名通报批评21家未完成纠风任务目标的省级基础电信企业,并要求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分析原因,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2013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在电信行业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首次提出可量化纠风工作考核指标,即百万用户申诉率季度不高于20人次、年度不高于70人次。 同时,明确了考核的责任主体,即全国纠风工作指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总体负责,各地纠风工作指标由当地通信管理局负责,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纠风工作指标由各集团公司负责,相关增值电信企业逐项对标自查。 经过年内督查和年底检查考核,电信行业四个季度百万用户申诉率分别为11.4人次、12.3人次、12.7人次和10.5人次,年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46.9人次;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年度百万用户申诉率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60.2人次、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32.3人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67.0人次。 尽管如此,仍有21家省级基础电信企业未完成纠风任务目标。这些公司包括: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下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分公司、四川分公司、山东分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山西分公司、河南分公司、福建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下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天津有限公司、江苏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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