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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法援组织:意义,困境与出路
媒体来源: 阿修的法律研习所

受访人:修文辉老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创始人)

访问人:钟嘉华(提案中国参赛学生)

 

1. 问:您作为广外法援的创始人,在筹建时一定遇到了许多的困难,请问主要是哪些方面的困难呢?是资金方面、人力资源方面,亦或是其他?

   答:筹备的时候没有资金,主要是得到当时法学社的李远强、李丹萍等同学的协助,且我个人给了他们二千元作为启动资金,由此才将广外法援办起来。当时广外法援所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法律身份问题,这个问题是由于学院领导的介入帮助才得以解决的。在早期并没有什么案子可以接,而后来广外法援开展了街头普法并且架设了网络平台,此后才渐渐有了一些案源。

 

2. 问:广外法援发展至今解决了不少案子,帮助了不少当事人,在法律援助方面有所发展,在此之外,您对于高校法援对于学生的法律实践教育作用是如何理解的?

   答:法援实际上是一种职业技能训练,它对于改变传统的法律教学模式有重大意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表达、沟通能力以及法律文书写作能力。高校法援让学生在实践中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从这个意义上讲,高校法律援助是法律教育模式的革命。

   

3. 问:可不可以谈谈您对高校法援组织发展前景的展望与设想,您认为高校法援组织在社会上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地位,承担着什么样的义务?

   答:高校法律援助组织要发展,首先是要落实和细化《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给高校学生法律援助工作者以实际的法律保障。其次,高校法律援助组织需要从高校独立出来,成为具有独立身份并且有资金来源的社会组织。最后,高校法律援助组织需要对法律援助服务进行细分,不能让高校的法律援助服务扎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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