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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及柯震东涉毒事件法律分析
媒体来源: 律师博客
        首先,虽然房祖名和柯震东皆因涉毒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但两人涉嫌的违法行为有所区别,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尽相同。房祖名因涉嫌吸食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三项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触犯《刑法》第354条,可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才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刑法》对于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毒品种类和数量有着明确的规定,而大麻毒性相对其他毒品较小,其又细分为大麻油、大麻脂、大麻叶及大麻烟,非法持有大麻油1千克以上、大麻脂2千克以上、大麻叶与大麻烟30千克以上的才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按照目前警方披露的信息,房祖名持有大麻100克,在此情形下房祖名尚未达到触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标准,而至于最终是否会对其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刑事责任则需要等待进一步调查的结果;并且,房祖名对其吸食毒品的行为供认不讳,其吸食毒品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按照该法第72条的规定,应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甚至,如果房祖名还存在贩卖毒品,包庇毒品犯罪贩子,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等行为的,还可能会被苛以更严重的刑罚。而柯震东系因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被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14天。
         其次,房祖名和柯震东虽然均被采取强制措施,但柯震东系被采取行政拘留,这与对房祖名所采取的刑事拘留有着本质的区别。柯震东系台湾人,虽然大陆和台湾存在海峡两岸间的投保协议及司法协助,但所有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刑事犯罪,均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采取属地原则,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就柯震东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而并非如刑事拘留所要求的必须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柯震东的家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再次,对于房祖名和柯震东已经拍摄并等待上映的相关影片、电视剧,可能会出于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维护公序良俗的考虑,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限制,与涉毒明星相关的片段可能会被要求剪辑,剪辑达不到良好效果或者无法剪辑的甚至有可能被要求停播、下线。这也是在刑罚及行政处罚以外,对涉毒明星职业的巨大不利影响,对其而言可能将会是一次巨额的损失,不仅损失名誉、星途、片源,同时也丧失了本可获得的经济利益,但这也是涉毒明星就其违法犯罪行为所理应承担的后果之一,只有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能痛定思痛、痛改前非。 
        最后,行业规定应当与法律处罚相接轨,提高明星犯罪的成本,让其对违法犯罪望而生畏。今年的8月13日,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与北京42家经纪机构和表演团体签订了《北京市演艺界禁毒承诺书》,承诺不录用、不组织涉毒艺人参加演艺活动,净化演艺界队伍,弘扬主旋律,释放正能量,这是行业自律的良好开端。我们应在全面普及法制教育,切实贯彻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刑罚及行政处罚之外,从行业内给予明星一定的经济和道德舆论的压力,使其意识到一旦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将丧失其的名气、荣誉、星途、优越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收入来源,敦促所有明星在做好演艺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人、办好事,树立积极、健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自律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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