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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求阿里巴巴6个月内撤资台湾市场
日前,台湾当局经济部门发现大陆电商集团阿里巴巴于7年前以“新加坡商”的身份直接赴台申请公司登记,并未以陆资名义补登记,若半年内未重新补件申请,将要求其撤资,逐出台湾市场。 对于此决定,阿里巴巴表示,一切遵照合法程序进行,并不存在任何隐瞒。并表示,对于台湾主管机关的相关处理及要求,阿里巴巴将向其提出诉愿和积极沟通。 根据台湾经济部门商业登记数据,新加坡商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在2008年直接赴台申请登记分公司,营业项目包括信息软件服务业、数据处理服务业、电子信息供应服务业、一般广告服务业、广告传单分送业。台湾相关单位认为由于该公司是陆资事实明确,要求阿里巴巴台湾分公司应以陆资身份在台登记。 据悉,台湾经济部门已发文要求阿里巴巴必须在2015年上半年补件登记,并符合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重新申请以陆资身份赴台。若半年内未重新补件申请,将要求其撤资,逐出台湾市场。 阿里巴巴集团表示,旗下B2B事业是2008年以新加坡子公司名义,在台湾申请注册。当时新加坡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若台湾主管机关认为有需要,阿里巴巴会按规定程序补充数据或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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