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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通公司宣布,因违反中国反垄断法律,将付9.75亿美元罚金,并将对中国市场的智能手机专利授权做出多项调整。 据称,这一罚金数额创造了中国反垄断罚款最高纪录。 高通公司表示,中国国家发改委已经对其公布了一个裁决,即高通违反了中国的反垄断法律,高通将被罚款60.88亿元人民币(9.75亿美元),除此之外,中国发改委也针对高通的手机专利授权行为,作出了多项监管要求。高通表示,不会对发改委这一决定提出反驳。 根据中国发改委的要求,高通将面向中国手机厂商,独立提供3G和4G专利授权,不再和高通其他专利捆绑。另外,高通面向中国手机厂商收取的专利费标准,将和全球其他国家的手机厂商保持大体一致的水平。另外,虽然专利费费率水平和全球保持基本一致,但是中国市场的手机价格(计算专利费的基础)将按照设备实际总价格的65%计算。 高通最新财报显示,该公司目前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为316亿美元。在其最新一个季度的营收中,芯片销售占比74%,但在税前利润中,专利授权费占到了58%。在过去五年时间里,高通累计专利授权费收入高达300亿美元。

    马航提出对MH370航班每位中国旅客赔偿22.5万美元(折合约150万元人民币)的初步标准,毫无诚意,缺乏依据。
    首先,缺乏事实依据。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相关规定,承运人仅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对旅客死亡或者伤害承担以11.31万特别提款权为限的赔偿责任,如果承运人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无限额的赔偿责任。现在MH370航班的最终调查报告仍未公布,在调查还未得出结果的情况下,依照《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无法认定马航不存在过错。同时,马航也未能证明其不存在过错。而马航将赔偿数额确定在150万元人民币的标准上,缺乏事实依据。
    其次,缺乏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目前的人均生活水平,中国大陆的空难赔偿标准也远不止150万元人民币。目前,中国大陆对于空难死亡乘客,遵循“同机同命、同命同价”的法律原则,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项目。在仅有1个被抚养人的情形下,参照2013年北京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考虑MH370旅客家属所遭受的巨大痛苦,赔偿标准也将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再次,缺乏实践依据。最近在台湾发生的两起空难,复兴航空均及时召开赔偿协调会,迅速确定1490万新台币(折合约295万元人民币)创新高的赔偿金额。而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早在2011年就将人的生命价值定在600万美元,实践中其空难赔偿金额可高达几百万美金。MH370航班失联已近1年,家属长期经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煎熬、折磨和痛苦,马航前期工作本就存在对家属救济少、安抚不足等诸多问题,现在却将赔偿数额确定为150万元人民币,远远偏离现今的空难赔偿实践。
    对于空难赔偿的和解,应当是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双方的需求,才有达成一致的可能。马航作为承运人,是法定的赔偿责任人,只有充分理解家属的艰难、体谅家属的痛苦,才有可能确定一个即符合法律规定,又合情合理的赔偿标准。目前,旅客家属对于马方在毫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宣布飞机失事,推定人员遇难已表达极大的不满,根本不愿意接受亲人已经不在人世的事实,其在现阶段最为担心的是随着失事结论的宣布,各方是否有可能停止搜寻。马航未能体谅家属的心情和处境,确定如此缺乏事实、法律和实践依据的赔偿标准,不仅难以达成一致,恐怕只会让对立情绪更加突出,矛盾进一步激化,迫使家属采取包括在美国提起诉讼等各种行动。
    第一,赔偿时间短。复兴航空在GE235空难发生后第3天便发放紧急慰问金每位20万新台币,另提出发放120万新台币补助费,以高于法律标准的赔偿数额协商解决。并在今天,空难发生后的第7天,及时召开空难赔偿协调会,确定再向每位罹难者赔偿1350万元新台币和解金。空难发生后,复兴航空在前期及时的向家属发放慰问金和补助费,后期的赔偿和解也进展较快,作出最终总计1490万元新台币(折合295万元人民币)的空难赔偿。
    第二,赔偿数额大。目前国内空难赔偿和解数额最高的是伊春空难的每人96万元人民币。虽然在2014年3月8日发生的一起空难中,由我代理的遇难者经调解获得了296万元的空难赔偿,但在目前仅是个案。而在台湾与中国大陆人均生活水平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复兴航空作出每人295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超出了我国大陆目前通常的空难赔偿数额标准。虽然该赔偿金额与我国大陆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基本相适应,但对于一些比较落后、贫困的地区而言,确实是一个较高的赔偿数额。
   第三,赔偿有根据。由于GE235航班是从台北飞往金门,不属于国际航空,不适用《蒙特利尔公约》,因此,复兴航空依据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并以台湾地区的人均生活水平作为参考基数,遵循与我国《侵权责任法》相符的“同机同命”的法律原则,确定空难赔偿标准。在遇难者较多,情况较为复杂,面临着遇难者所在地区上一年度人均生活水平不同,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情况不同,生前收入不同等情况下,秉承法律原则,依照法律规定,以较高标准为参考,确定赔偿数额。
    第四,赔偿项目全。复兴航空此次赔偿,不仅考虑到遇难者受到的损失,而且考虑到了慰问金、丧葬补助费等各赔偿项目。更为重要的是,考虑到了因空难遭受的精神损害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且,精神损害抚慰金在最终赔偿总额中占到了不小的比例。
    第五,赔偿数额可起诉。对于复兴航空作出的空难赔偿,旅客家属如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据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诉讼。考虑到目前已经依据法律规定、参考人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了295万元的较高赔偿,诉讼难免存在一定的风险。但这并不妨碍旅客家属因认为其在个人赔偿条件和因素上存在特例,台湾当局在进行赔偿时却没有予以考虑,而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