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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之名in the name of law——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综述(上)
媒体来源: 阿修的法律研习所
 

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已经落下帷幕,依依惜别各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博友之后,我的心里感到既轻松又惆怅。轻松是因为在各位博友以及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法律博客网的协助下,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得以成功举办,气氛也不错,博友们反映挺有收获,这让我这个发起人和主持人感到这些天的操劳没有白费;惆怅是因为由于我考虑的不周,使一些想参加此次博友聚会的博友没能参加,一些远道而来的博友没有得到很好的接待,在此我诚挚地向大家说声对不起,特别要向从香港专程赶来的阿康君,从深圳赶来的陈群大姐表示万分的歉意。

为了使今后的博友聚会有前车之鉴可循,阿康君特别叮嘱我一定要写个会议综述,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提议,于是恭敬不如从命,决定从会议的筹备、会议进程、经验总结三个方面对本次珠三角法律博客聚会进行介绍,如有不足之处,请诸位博友在留言中补正。

一、            会议的筹备

去年5月举办第一届珠三角法律博客聚会之后,我和学堂兄就达成意向:争取以后每年这个时候能聚一聚。4月初开始,学堂兄就与我商量第二届珠三角博客大会的筹备工作。

因为第一届是在广外举办,学堂兄觉得应该给广外法学院一个机会,建议我征求广外法学院领导的意见,看他们是否有意承办。可是学院领导表示院里经济比较困难,不能承办。这是我预料中的事。他们既担心我们惹事,也不清楚法律博客是怎么回事,更不能理解法律博客聚会的意义,当然不愿对这种民间的活动表示支持了。其实第一次虽然打着广外法学院的旗号,但他们也没提供多少支持。基本上是法学社的几个同学(远强、丹萍、小林、旭辉等)协助我做有关的工作。其实由于第一次珠三角法律博客聚会的成功,很多博友因此知道广外还有个法学院,而我在法律博客首页被推荐,也一定程度提高了广外法学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说句不谦虚的话,广外法学院有几个教授出了广外还有人知道啊?

既然广外法学院不愿意承办,那么我们就只能另找合作伙伴了。其实学堂兄早就知道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有意承办,只不过给我面子才先征求广外法学院的意见。于是学堂兄和吻火书生(华南农报记者)去与华工法学院院长葛洪义教授接洽。葛教授是我很钦佩的学者,我一直期待有机会结识他。可是那天因为实在找不到别人去接上幼儿园的女儿,没有和学堂兄和吻火书生同去。后据学堂兄介绍,那天他们相谈甚欢,喝了很多酒。葛教授虽然名气大,但却很随和,很豪爽,很能喝酒,是一个性情中人。我顿时大憾。学堂说葛院长慨然承诺主办,资金场地都没问题。于是就暂定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由华工举办。

可是后来学堂与北京方面联系,法律博客网提出一个问题:华工位于比较偏僻的广州大学城,各位博友,特别是外地博友去可能交通不便。这的确是一个应该重视的因素,于是在华工举办的计划就暂时搁置了。我们决定再物色更合适的地点,实在不行就在某个大型酒家包场举办。

6月初,北京方面来电,表示他们已经联系了广州市检察院作为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的承办方,并表示因为法律博客网是最高检官方网站正义网的下属单位,他们这次来主要是倾听广大珠三角博友对法律博客网站建设的意见,因此有关费用由他们检查系统承担。这对正在为寻找合适的聚会地点而苦恼的我和学堂来说是一个好消息。虽然我对由广州市检承担聚餐费用有点顾虑,但解决了场地这个最大的问题,事情就成功了一半。

6月12日,我在“阿修的法律研习所”博客发布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召集公告,并被推荐到法律博客主页的醒目位置。为了扩大此次博客聚会的影响,我们邀请了一些其他地区的知名法律学者和法律博客参加,其中包括知名法理学家,山东大学法学院谢晖教授、著名法律专栏作家,海南大学法学院王琳教授、骨灰级法律博客,《方圆杂志社》社长赵志刚先生、跑过两会的知名记者,《检察日报》网络部主任刘勇先生、法律博客之星,知名青年法律学者李绍章先生。当然,珠三角地区的知名法律学者和法律博客,我们也力图一网打尽:我们邀请了知名法律学者华南理工大学葛洪义教授、中山大学刘星教授,法律博客之星,暨南大学戴霞教授、香港城市大学顾敏康教授、广西大学魏敦友教授。

嘉宾谢晖老师

嘉宾葛洪义老师

暨南大学戴霞老师

香港城市大学顾敏康老师

因为种种原因,一些被邀请的学者和博友未能出席。我将之解释为缘分未到。但我相信,有缘千里来相会。通过法律博客这个平台相遇、相识、相知的中国法律人,终有一天能相聚一堂,时空的阻隔不能阻碍真正的法律人之间心与心的交流!这些朋友虽然未参加,但都通过各种方式对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表示了支持。因为严重身体不适而未能参加的王琳教授发来热情洋溢、言辞恳切的贺电;因为参加复旦大学知名教授俞吾金先生60岁生日庆典而未能出席的魏敦友教授先后通过短信、留言等方式发来贺电并表示歉意,其君子之风令人感佩。因为工作、会议安排冲突而无法出席的赵志刚先生、李绍章先生也通过来电或留言方式表达了祝福。

我们把博友聚会的时间安排在6月17日(星期天)。这个时间定得有些仓促,从召集到聚会只有5天时间,但因为北京来的法律博客网有关人员已经预订了车票,我们只能尽可能予以配合。如果以后再次举办,应该尽可能提前2周通知,而且时间最好安排在周六,这样博友有更大的弹性安排自己的时间表,交流也会更充分一些。

6月16日上午,学堂兄打来电话,说谢晖老师下午乘飞机到广州,让我去新机场接一下。谢老师作为一个知名学者,这次爽快地答应两个以前没见过面的年轻人的邀请,自掏腰包千里迢迢来到广州,完全是冲着法律博客博友这一份纯粹的友谊,这种率真的性情令人感动,能够作为东道主迎接谢老师,这是我的荣幸。

体贴的学堂专门安排了他的同学张成勇律师开车送我去机场,并一起迎接谢老师。张律师比我大几岁,一个高大的西北汉子,为人很坦诚,一看就是个可以深交的朋友。他和学堂、谢老师是西北政法的校友,以前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辞职作了律师。天河区法院是广州市待遇最优厚的法院,一年少说也有10万以上的收入,为什么要辞职呢?问起原因,张律师不愿深谈,只是说了个很合理的理由,做律师赚的钱多些。因为初次相交,我不便多问,但是越来越多的法官、检察官辞职作律师,还是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法官、检察官的生存困境:一方面人们对司法公正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体制给与法官、检察官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不仅仅是作为法官和检察官的收入差距与律师相比越来越大,更重要的是随着中国社会矛盾的不断尖锐化,我们的法官、检察官越来越多地被置于社会冲突的中心,承受着本来不应由他们承受的社会心理压力。人才资源的流失已经成为很多法院、检察院必须面对的一个棘手问题。

我和成勇律师约好4点半见面。将近4点半时,天空突然阴云密布,很快下起了豆大的雨滴。这种变幻莫测的天气让我心里有些紧张:谢老师的飞机会不会晚点?我们能否如期赶到机场?我最怕与人失约,也最瞧不起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在我看来,失约就是谋杀别人的时间,是仅次于杀人放火的严重罪行。还好,当我们赶到机场时,时间尚早,雨也已经停了。去机场大厅查了一下飞机到达的时间表,只有一趟从济南来的飞机,18点05分到达。于是我和成勇律师商量,他在机场外面等着,我则在A7出口守候。

终于,我远远地看到了谢晖老师,他一米八以上的个头,身材微微有些发福,但皮肤并不像有些知识分子如老贺般白里透红,反而显得有些黝黑,能使人感到一股农村人的朴实。我注意到谢老师两手胳膊上的皮肤裂了,在脱皮。一问,原来谢老师刚刚回了甘肃老家,亲自帮家里割麦子,所以晒脱了皮。这不由令我对谢老师刮目相看,平添敬意。以谢老师现在的经济实力,他完全可以雇人帮家里收割,但他没有。这充分体现了一个出身于农村的知识分子不忘根本,热爱劳动的本色。我曾经听说过有些人参加工作后从来不回家,回家了也挑三拣四的,这种人我嗤之以鼻。饮水不忘挖井人。子不嫌母丑,狗不厌家贫。那些来自农村却瞧不起农民,不愿意回家的人,真的是猪狗不如!

把谢老师接回广州后,我在广外的专家楼给谢老师开了个套间。这是一个位于白云山脚,云溪河畔的二室一厅的小别墅,四周鸟语花香,竹影清幽,环境非常安静。

晚上,学堂带着佛山的几个朋友赶来与谢老师接风。几个人在广外附近的一家叫“潮旺利”的潮州菜馆边吃边聊,喝了两斤多白酒,谢老师仍是面不改色心不跳,令我们几个年轻人甘拜下风。席间,谢老师给我们讲了很多学界轶事,自己治学的经历与经验,令我受益匪浅。谢老师还特别对我说了一些推心置腹的话,我铭记在心。那是只有一个关心中国法治未来的学界前辈才会对一个学界后生说的话。

从“潮旺利”出来,送谢老师和学堂到住处之后,已经是午夜12点了。我猛然抬头,天空一弯新月正冉冉升起,虽然不像太阳那样带给人无穷的希望,但那皎洁的银光撒满大地,还是使人感到一丝丝的温暖。但愿明天的博友聚会能够顺利!

我深吸了一口气,骑上我那不知何时又会被偷的自行车,飞奔回家。

(图片提供:欧浩杰、蔺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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