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会场时,发现葛老师也走了。阿康老师虽然已经吐了两回,仍在坚持听博友发言。博友们兴致很高,发言很踊跃。看我回来,学堂宣布:“下面,由两次法博大会的召集人,知名法律博客修文辉老师发表重要讲话!”我诚惶诚恐,连忙更正:“我不是什么知名法律博客,更没有什么重要讲话,还是等博友们都讲完了我再讲两句。”但学堂兄坚持要我先讲,博友们也用掌声表示了鼓励,却之不恭,我只好站起来做了个主题发言。因为是即席的,事先没准备讲稿,这里只能凭记忆概述之。 我的发言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法律博客的精神,这是宏观的问题;二是法律博客的技术,这是微观的问题。我把法律博客的精神概括为十个字“自由、平等、理性、宽容、开放。”(1)自由。我认为法律博客的首要精神是自由。绝大多数人选择法律博客,就是因为它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我们在平面媒体上无法实现的表达自由。作为法律博客网站,如果不能满足博友的这个需求,可能会面临用户的流失。 我提出了一个自由度的竞争的概念。我认为随着Web2.0等新技术的出现,政府已经不再是自由的唯一提供者,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垄断自由的提供。跨国公司、一般的网络服务提供者、甚至一个普通公民,都可能成为自由的提供者,而且可能是更好的自由提供者。例如法天下博客,不过是政法大学几个本科生搞得一个博客网站,但大有后来居上的趋势。其原因就在于法天下博客给用户提供了更高的自由度。首先是它的文章发表限制更少。其次是它的使用更容易。再次是它的服务更多更好,这就从技术上为用户享有表达自由提供了方便。 从与平面媒体比较的角度而言,作为网络媒体的一种的博客,由于采取了一种事实上的事后审查的表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制度,正在赢得越来越多公民的青睐,在中国如此,在世界亦如此。而就中国而言,由于目前传统媒体还普遍实行的是一种表达自由的事前审查制度,正在使他逐步丧失自己的作者和读者。如果政府认识不到这一必然的历史趋势,对传统的表达自由管理制度根据新的形势进行调整,只能使中国社会走向更加失范的一种状况。因为无论政府如何坚持,资本和技术的双重夹击,都会使得实施传统的事前审查制度变成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资本的本性决定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国内的和国际的)总是尽可能地满足用户对表达自由的需求,而技术上的不断更新则使得政府传统的言论自由管制方法望洋兴叹。因此,对政府而言,与其坚持一个注定要被时代抛弃的事先审查制度,不如建立和完善表达自由的事后审查制度。对于政府和老百姓,这可能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但是自由从来不是没有限制的。过度的自由只能意味着不自由。自由需要以对他人、国家和社会的权利的尊重为前提。如果自由就意味着无法无天,那将不是自由的福音,而是自由的灾难。文革中的红卫兵够自由吧?但他们的自由构成了大规模的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因此就博客空间这样的虚拟空间的未来发展看,也有必要建立相应的约束性规则,这样才可能实现自由的可持续发展。 从人类的发展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每一次生存空间的拓展,对于主权国家而言,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航海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的生存空间由陆地扩展到海洋,西班牙、葡萄牙坚持传统的陆地领土管理制度,对海洋进行瓜分,而荷兰和英国则主张公海自由,建立海洋的新规则,最后,英国成为大赢家。而来特兄弟发明的飞机则使人类生存的空间从陆地、海洋发展到天空。宇宙飞船,航天飞机的发明将人类的生存空间扩展到外太空。国际互联网的出现使人类在陆地、海洋和天空之外发现了一个新的生存空间:电子空间。电子空间的出现的确对传统的以国家为单位的国家间政治构成了挑战,——仅凭一国政府之力已经很难应付电子空间带来的治理困境,加强国家间的合作也不足以完全解决问题。一个以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甚至个人为主体的国际共同体正在逐步形成,以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甚至个人之间的合作为主要特征的全球治理格局已经初现端倪。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如果不能有效应对这一新变化,结局不仅是落后,可能还意味着被淘汰。 (2)平等。法律博客让人感到温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提供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空间。与我国现实社会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等级、特权现象不同,在法律博客,不管你是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不管你是教师还是学生,不管你是教授、博导还是讲师、助教,大家基本上是平等的。人们主要是看你的思想文字是否优秀,而不是仅凭你的官阶、职称就能受到青睐。平等在法律博客首先意味着一种机会的平等,他给不同职业、不同学历、不同身份的人以平等的表达机会,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法律博客,土生阿耿、法律的异邦等青年法律学者的博客比很多教授、博导的博客更受欢迎,因为读者可以从他们的博客里感受到对法律更深刻的理解,更深沉的热爱!我们也可以看到像扬扬、达明这样的基层法官、检察官的博客非常受欢迎,因为他们不会像大多数官们摆出一幅官架子,而是平易近人,热爱生活,体现了法律人理性之外的感性的一面。我们还可以看到像柔情判官,薄翼小妖这样的优秀学生博客也吸引了很多的读者,因为他们不像一些教师博客般居高临下,一幅教书育人,不是人间烟火的架势,而是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学习与生活,成长与烦恼,向我们展示了法律人化蛹为蝶的生动过程。 但是法律博客还远不能堪称完美地体现了平等的精神。根据关于正义的学说,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体现了一般的正义,让优秀的法律博客得到推荐体现了分配的正义,而给予一些“弱势群体”以特别照顾则体现了矫正的正义。我很遗憾地看到,在法律博客首页的推荐博客中,还没有一个学生博客或普通律师的博客。并非没有值得推荐的学生博客或普通律师博客,而是我们意识上还没有走出名人情结。其实学生博客和普通律师博客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独特的,有价值的信息。 (3)理性。略。 (4)宽容。胡适先生曾说过:“宽容比自由更重要。”可惜很多人不理解这句话,反而肆意批评之。在我看来,这句话可能揭示了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关键。如果没有宽容,动辄诉诸暴力,赶尽杀绝,则法治将滑向专政的工具主义的泥淖而无法自拔。例如对山西的黑砖窑事件,有博友撰文称黑砖窑事件本质上是一场叛乱,建议政府动用国家机器的铁拳平息这场叛乱。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缺乏宽容精神的表现。我并非主张可以容忍黑砖窑这类严重触犯法律、违背人类良知的事件,而是觉得:如果因为山西事件可能威胁到我们个人与及国家的正当性时,将本质上不过是个别地方政府官员与黑心窑主官商勾结的腐败案件描述为一种群体性的犯罪,而且是最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时候,我们不经意的已经逾越了情感与理智的界限,而使得很多无辜者的生存与发展变得更加困难。最近几年来,我们打着保护环境,规模生产之类的口号,关闭了很多小煤矿、小工厂,可是,有谁注意到:那些被关闭的小煤矿的工人的生存处境?被关闭以前,他们至少还有一个工作,可是被关闭后,他们连工作都没了!但已经没人去关心他们了。我们是否意识到:其实,我们是在把自己的环境权看得比他人的生存权更重要? 我还举了自己的一个切身例子说明我是如何理解宽容精神。有一位博友因为我删除了他在我博客里侮辱他人的评论,在自己的博客里写了一篇博客《烂人护法修罗》对我进行攻击。有博友建议我起诉他。可是我觉得他虽然对我进行了谩骂,但基本上还是针对我的博客和处置评论方式的一种批评,并没有捏造事实,更多的是一种主观认识的不同,所以我并没有要求他或法律博客网删除这篇博文。 目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日趋尖锐。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不仅要提倡法治的精神,也要提倡宽容的精神。如果说法治是未来中国的骨架,那么宽容就是未来中国的血肉。 (5)开放。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推动知识产权创新的同时,也造成了知识产权的垄断。很大程度上,知识产权制度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剥削发展中国家的一个制度,甚至对知识创新本身,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也开始显示出了阻碍的特征。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正在使得广大公众获取相关信息变得更加困难,这既不利于公民进一步创新,也给很多人的生活带来了经济上的困难。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和知识产权所有人正在加入知识共享的行列。我曾经在博客自述里有一个copyleft 声明,很多人不理解copyleft的含义,其实copyleft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在尊重作品完整性和作者署名权的前提下开放非商业性使用。我对一些学者特别是一些所谓的海龟动不动就宣布“版权所有,违者必究”很反感。国家花这么多钱请你回来,教书育人写文章是你的义务,几篇破文章还不许别人转载,恶不恶心啊? 当然知识产权的开放并不意味着不尊重知识产权。他仍然鼓励知识创新,也仍然注重对知识产权人的经济权利的保护,只是更加强调对公众的非商业性使用的开放。欢迎更多的法律博客加入我的copyleft行列!具体可参照如下声明: Copyleft声明 本博客作品除特别标明外均为本人原创。所引他人文字、图片与及其他一切资源均以注明出处,本博客保证只做非商业性使用。对本博客的原创作品,欢迎在尊重作者署名权和作品完整权的前提下的一切非商业性使用。商业性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的事先许可。需要许可的请联系[email protected]. 对于法律博客在技术上的问题,我提了一下几个建议: 1、 潜规则的透明化。宪法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作为法律博客大家都很清楚,要遵守也很容易。可是一些潜规则的存在也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我们知道的“不能谈64,军队国家化,多党制,法L功”等,但也有很多潜规则是莫名其妙的,能否公布有关的内部规定,这样我们也心里有数,知道该怎么遵守或规避。 2、 重视对博客知识产权的保护。例如强制性地添加原创与转载标签,允许作者选择是否许可他人转载。 3、 公平竞争的问题。博客首页有些日志作者篡改日志日期,致使其日志长期占据热点日志或评论最多的日志的前列,这对其他博客是不公平的,希望从技术上解决。另外,博客排行榜上一些博客明显是靠恶意点击迅速上升的,这对那些遵守规则的法律博客是一种嘲弄。 4、 博客服务的多样化。希望能够提供更多的功能,例如建立博客圈的功能。可以考虑分教师博客圈,学生博客圈,法官博客圈、检察官博客圈、律师博客圈等,这有利于博客的细分,也能让更多优秀博客浮出水面。也可以考虑给博主提供打包下载的功能。 对我的发言,法律博客管理员安扬和网络部主任大刘非常重视,分别进行了认真地回答和记录。由于有关内容不适宜公开,在此省略若干字。(呵呵,借鉴《废都》。) 我的发言结束,已经差不多5点了。后面还有2位博友也作了简短的发言,最后,我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本次搏克聚会开的很成功,很有意义!谢谢大家的支持!下次博友聚会再见!” 第二届珠三角博客聚会在雷鸣般的掌声中胜利结束。(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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