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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德,输了官司拉七家媒体垫背
媒体来源: 民主与法制社
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宋祖德侵犯谢晋名誉权案以宋祖德一方败诉并被判赔偿谢晋遗孀徐大雯女士各类损失共约29万元告终。不过,近期该案又有了新进展,1月4日,宋祖德、刘信达就此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除陈述了6点上诉理由及2项诉请外,还同时要求将七家媒体追加为共同侵权人。

精神赔偿20万,上海首例

    精神损害赔偿金为20万元,这是迄今为止上海各级法院判决名誉侵权案件中赔偿金额最高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2009年12月25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著名导演谢晋遗孀状告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宋祖德、刘信达被判向谢晋遗孀徐大雯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近29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金为20万元,

    一审判决同时判定宋祖德、刘信达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的侵害,10日内连续10天在新浪、搜狐、腾讯、网易网站首页,在华西都市报、新京报、成都商报、生活报、天府早报、扬子晚报醒目位置刊登向谢晋遗孀徐大雯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为谢晋恢复名誉。

    2008年10月17日,时年85岁高龄的著名导演谢晋,应邀去浙江上虞老家参加母校春晖中学百年校庆活动。由于谢晋长子谢衍于同年的8月23日因肝癌去世,这是谢晋痛失长子之后的首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活动。未料,谢晋一去不返,永远安息在生他养他的故土之上。2008年10月19日,以“娱乐圈大王、娱乐圈纪委书记”自称的宋祖德与其堂弟刘信达联手,接连炮制《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等系列博文,诋毁谢晋等人。

    博文一发,可谓“惊世骇俗”。

一审法院认定宋祖德博客侵权

    2009年2月23日,谢晋遗孀徐大雯难抑愤慨,向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状告宋祖德、刘信达侵犯名誉权,要求宋祖德、刘信达赔偿精神损失及其他损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

    2009年8月12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此案。

    法庭对如下事实进行了确认:

    2008年10月17日下午5点半,谢晋因参加浙江省上虞市春晖中学百年校庆活动入住上虞国际大酒店1909号房间。

    当晚6时许,谢晋在春晖中学的安排下到酒店自助餐厅用晚餐。用餐完毕,谢晋回客房休息。次日凌晨1时许,谢晋因心源性猝死,逝世于酒店客房内。

    2008年10月17日至18日期间,上虞国际大酒店1909号房间左右两边相邻房间住客均不是被告刘信达。在谢晋逝世的次日即2008年10月19日,被告宋祖德向其开设的新浪网博客上传了《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后被改名为《千万别学谢老这样死!》)一文,文章称谢晋因性猝死而亡。

    2008年10月23日,被告宋祖德再次向其新浪博客上传了《谢晋和刘晓庆在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谢虞庆!》(后被改名为《谢老和刘大妈在海外有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一文,文章称谢晋与刘晓庆在海外育有一个重度脑瘫的私生子。同年10月28日,被告宋祖德将上述两篇博客文章又上传到其开设的搜狐、腾讯网博客中。

    2008年11月18日,被告宋祖德向其开设的新浪博客上传了《中国电影家协会等四大协会应该给谢老垫棺材底!》一文,文章称“为尊重死者,从人道主义出发,祖德以后恭称‘谢老’”等。

    2008年10月28日及同年11月4日,被告刘信达向其开设的搜狐网博客分别上传了《刘信达愿出庭作证谢晋嫖妓死,不良网站何故黑箱操作撤博文》和《刘信达:美黎确是李嘉欣女儿,照片确是我所拍》两篇博客文章,称谢晋事件是其亲眼目睹,是真实的事情。

    2008年12月19日及2009年5月5日,被告刘信达向其开设的搜狐博客上传了《宋祖德十五大预言件件应验!》、向网易博客上传了《宋祖德的22大精准预言!》两篇博客文章,称其亲自到海外见到了“谢晋的私生子”。

    2008年10月至11月间,齐鲁电视台记者周昕以及成都商报社、新京报社、华西都市报社、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生活报社、天府早报社的记者纷纷通过电话采访了被告宋祖德,被告宋祖德表示其有确凿的证据才敢写涉案博客文章,齐鲁电视台及各报社纷纷予以了报道。成都商报社记者在追问被告宋祖德得知消息来源于被告刘信达后,还通过电话采访了刘信达,被告刘信达对记者称系其告诉了被告宋祖德,并作出了同其博客文章内容一致的描述。

   
谢晋当晚的确饮用了少量黄酒

    2008年10月17日中午,春晖中学上海校友会会长阮振球亲自登门,陪同谢晋与上海40余位春晖中学校友,去浙江上虞参加春晖中学百年校庆活动。    

    2008年10月17日下午5点30分,谢晋与40余位上海校友乘坐的大巴到达上虞国际大酒店门口。

    作为贵宾,上虞国际大酒店副总经理章铁军亲自在酒店大堂门口迎接了谢晋,并和春晖中学的接待人员一起陪同谢导到酒店1909房入住。

    晚5点55分,章铁军在1909房门口等候谢晋,并陪同谢晋一同到三楼餐厅吃自助餐。

    据记者2009年3月30日在上虞国际大酒店采访酒店副总章铁军及春晖中学党委书记王争获悉,谢晋当晚的确饮用了少量黄酒。

    晚7时许,谢晋用餐完毕,到2楼陈列大厅参观了十多分钟,饶有兴致地观看了上虞著名企业成果展示,然后下楼到一楼大堂进行了参观,谢晋高兴地对酒店副总章铁军说:“我们上虞有这么高级的酒店呀,我怎么没来过呀!?”

    到了晚上7点30分左右,谢晋早早上楼回房休息。

    18日晨8时,两名校友和酒店服务员请谢晋用早餐时发现谢晋卧躺在床上,床单平整,呼叫没有反应,也没有挣扎痛苦的迹象,酒店方面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医疗专家组立即紧急护送谢晋至上虞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病房,经临床判定谢晋已经病逝,死因为心源性猝死,死亡时间为凌晨1时许。

    据家人称,谢晋可能因为此前的8月丧子之痛,饮酒过量引起死亡。但不久后宋祖德在博客里发出“重磅炸弹”,称谢晋导演死于嫖娼。又说谢晋与刘晓庆在海外有私生子,自己掌握证据,敢于对自己的猛料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追加7家媒体为共同侵权人

    2010年1月2日下午,《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费了一番周折之后,见到了号称“娱乐大王”的宋祖德及其律师。     

    当记者问宋祖德,在博客中曝光这么多明星,消息来源来自哪里时,宋祖德如是回答:“我拍了不少电影,直接接触了不少明星、艺人,直接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不少事情。其次,跟我合作过的剧组人员,如服装师、化妆师、道具师等等。”

    “所有的博客都不是我开的,都是人家(网站)帮我开好的。”

    宋祖德对记者称,新浪、搜狐、腾讯、网易4家门户网站上的博客都是网站开设好了之后通知他,让他上去上传博文的。他的博客的控制权并不完全在他手上。

    “作为一个作家,我自己写写日记,甚至我虚构一些东西,做一些文学创作,有些是娱乐评论,有些是爆料,有些是虚构的文学创作的东西,如果说你不审核,那你有责任。”

    “像报纸、电视台、电台,这些传统媒体你不审核,你就扩大,你为了你的发行量,你是有责任的。我觉得这个官司阴错阳差,徐大雯首先告错了对象。要告的主要是那些传统媒体,而不是在别人屋檐下开博的宋祖德。”

    宋祖德的二审代理人——广西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珉光认为,齐鲁电视台等7家媒体均在社会上有巨大的公信度,他们在未经法院质证和结论前,就大肆传谣渲染,开拓了影视和平面媒体侵权领域,比较上诉人,是千百倍地加剧扩大了对谢晋的侵权范围,其应负直接或间接传谣的行为后果。

    记者在宋祖德提供的二审诉状中发现,宋祖德已经正式将齐鲁电视台等7家媒体向法院提出追加为共同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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