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26
深圳将出台性别平等条例
深圳将出台《性别平等条例》。
《性别平等条例》有三个亮点。亮点一:实行性别审计。该法将实行性别审计制度,要求市、区审计部门对本级性别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亮点二:签发“人身保护令”。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依法处理;人民法院接到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后,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施暴者殴打、威胁申请人等。
第三个亮点是,男士也有育婴假。《条例》还作出了创新性规定:女方产假期间,男方享有育婴假,时间不少于30天。
深圳市妇联主席蔡立表示,这将是我国内地对性别平等法规的首次尝试,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条例》,将会从源头上维护妇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