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辉:关于广外开设法律诊所暨法律援助中心的几点思考 | |
发表时间:2009-10-22 0:32:00 阅读次数:287 | |
一、法律援助中心的特色定位 从2000年以来,中国的法律诊所从最初的几家到现在的100多家,可以说,法律诊所教育已经不再是哪个高校一枝独秀,而是各个高校百花齐放。要想在众多的法学院中脱颖而出,我们的法律诊所必须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才行。 首先是特色。综观国内各高校的法律诊所教育,大多依据学科分类或社会弱势群体分类,设妇女权益保护、残疾人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劳动者权利保护与及刑事、民事等分部。因此很多高校的法律诊所有同质化趋势。我想,广外在发展法律诊所教育时应该避免这一流弊。我们应该依托广东的地域特点,广外的学科优势,选准我们发展的突破口。 我们的优势在哪里?我们的特色在哪里?我想在此提出几点供大家参考: 1、 广州是个国际化大都市,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穗经商和定居。这些外国人对于广州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也不可避免地会与当地人产生纠纷。由于语言的问题,这些人在纠纷处理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如何保证这些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树立广州良好的城市形象,吸引国外人才为我国经济与社会建设服务,是一个亟需考虑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利用广外法学院外语与法学相结合优势,在这一领域大有可为。基于此,我建议设立外国人权利保护法律诊所。 我曾经与广州市中院的法官有过交流,他们相当多的涉外案件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服务。而能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涉外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州律师少之又少。我们的同学在这一领域可谓英雄有用武之地。 2、 广外法学院主体已经搬迁到大学城南校区。而大学城现有八所大学,近10万学生,这样一个巨大的人群应该成为我们法律实践的首要对象。虽然大学城其他高校也有法学院,但似乎还没有哪个高校针对大学生权利保护设立法律诊所。 3、 广州房地产业发展迅速,相应的房地产纠纷也很多。房地产拆迁与补偿安置、房屋买卖与转让纠纷,这类纠纷中的被拆迁者,购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援助服务。 4、 广州外来打工者比较多,开设劳动者维权法律诊所虽然已有先行者,但我们不妨跟进。 在以上几项可选方案中,我个人比较倾向于第一、二项。应该注意防止把法律诊所办成一个百科全书式诊所,什么案子都接的后果是什么都不精,而且也无法形成我们的特色和优势。当然,在初期可能还是需要多接一些案子来锻炼诊所师生。 二、法律诊所的师资 相对于其他高校,我校法律诊所的师资可能是一个薄弱环节。其他高校大多由知名教授担任法律诊所负责人,某些高校更是组成了由教授、博士、博士后组成的超豪华阵营。西北政法和中国政法都公开宣称自己是中国最好的法律诊所,有最强的教师队伍。对此,我觉得不必过于在意。只要我们合理组建法律诊所教师团队,广外法律诊所一定会有个光明的未来。 在组建法律诊所教师队伍时,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1、 选拔专业对口,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相关业务的指导老师。 2、 指导老师的职称和学历不重要,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最重要。 3、 指导老师既要包括专业教师,也要包括执业律师。最好是聘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执业律师。 4、 适当的时候,以诊所教师为基础,组建法律诊所与实践教学教研室。 三、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 法律诊所与法援中心的管理主要包括人员、资产、档案资料管理三个方面。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为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中心挑选一个既有行政管理经验,又对法律诊所教育有一定研究的负责人非常重要。(我个人并不是最佳人选,但在学院找不到替代人选之前,我愿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主任之下,建议设立2个学生助理职位,负责帮助主任安排值班和财物、档案管理。值班应有值班日志。 法律诊所与法援中心的建立与运行没有资金支持是万万不能的。如何拓宽资金来源,使法律诊所与法援中心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是困扰方兴未艾的中国法律诊所教育的一个关键问题。依靠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不是长久之计,何况这块蛋糕已经被各大高校瓜分殆尽。所以,我们应立足自力更生,依靠社会捐助和政府、学校资助以维持项目的运作。怎样争取相关政府部门的支持,争取学校有关部门的支持,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法律诊所与法援中心还应该注意资料的积累和档案管理。购置一些必备的法律工具书、案例和法律诊所与法律援助专业书籍是当务之急。档案管理是以后需要逐步规范化和细化的工作。无论是法律咨询,还是制作的法律文书,谈话记录、证据都应尽可能保存并归档。在管理时尽量做到电子化,无纸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