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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楼霸”变形记

  

  核心提示

    苦!当了房奴还要受搬运工欺负。在山西太原,近几年经历过装修的业主几乎都有同样的感慨。

  在暴利驱动下,部分吊装队演变成“楼霸”,盘踞在新生楼盘,强迫业主使用他们的人力物力搬运装修材料,甚至强迫业主购买他们的水泥、沙子和板材,而价格几乎不容商量。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念头,业主忍气吞声,姑息了“楼霸”的这些行为。而因其行为难以定性,也就使得“楼霸”日益猖獗。

 

  本报记者 李亮 发自山西太原

  

    两根边端装有滑轮的吊臂,直愣愣地出现在清华苑小区的楼顶,远远望去,仿佛长了两根“犄角”。这是近日记者在山西太原看到的情景。在太原,这种与楼体极不和谐的物体几乎曾存在于每个新生楼盘。

  “有它的地方就有‘楼霸’。”清华苑小区一位业主指着高高的“犄角”说,言语间带着许多无奈。

  在太原,垄断着小区吊装业务的搬运队被民间称为“楼霸”。

  在众多太原市民眼中,“楼霸”是盘踞在新生楼盘中的非典型黑恶势力,他们强迫势力范围内的每一个业主使用他们的人力物力搬运装修材料,甚至强迫业主购买他们的水泥、沙子和板材,而价格几乎不容商量。

  在往高层吊运装修建材时,吊臂起着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楼顶的“犄角”也就一度成为了“楼霸”具有象征意义的标志。

  “楼霸”在这个城市的发展迅速,但凡近几年经历过装修的太原人,都或多或少对“楼霸”有亲身接触或有所耳闻。在《法治周末》记者走访的太原市若干小区及行政部门中,所有受访人士均明白“楼霸”所指。

  这种依托在吊装业务上的“霸道”服务,成为太原市室内装修市场的顽疾,所有“享受”这种服务的业主无不额外承担了几乎与材料费相当的“吊装费”。

  当这些额外的装修开支在太原市逐渐潜移默化为地下行规后,“楼霸”开始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写进了太原市政府部门的文件里。

  屡禁难止的“楼霸”行为在于背后的暴利以及其行为定性的难度,接受记者采访的政府官员也坦诚,吊装业务以及其延伸服务的行业管理,在立法领域中尚属空白。

 

  吊装成了装修潜规则

 

  3月7日,刚装修完新房不久的清华苑小区业主章新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购买水泥、沙子、瓷砖的费用大约为6000元,而吊装费用却花了5000多元。

  对于和建材费用几乎相同的吊装费,章新是有心理预期的,“这部分钱早就列入装修预算之内”。章新苦笑。

  清华苑小区位处于太原市区的东北方向,小区内只有独栋楼房四个单元,共计约200多家住户。据小区物业公司的统计,如今入住率大约在一半左右。

  入住的业主多是集中在2009年8月至2010年1月之间进行装修的,据在2009年8月较早装修的业主反映,当时他们并没有遇到“楼霸”,装修得以“零骚扰”进行。

  但在2009年9月之后开始装修的业主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发现小区楼下经常站着些陌生人。这些人堵在电梯门口禁止用电梯搬运装修材料。业主要想把装修材料搬上楼,只能用这些人已经装好的吊装工具吊运,由窗户入室。

  章新是这大部分不幸业主之一。2009年10月底,他指挥着运水泥的小货车刚一拐入小区,就被小区内四处乱晃的人拦下。

  “要不要吊装?”一个中年男人问章新。在中年男人“征求”章新意见的同时,他两个同伴的行动却“没有征求意见”,两人正不由分说地从车上往下搬水泥。

  “多少钱?”章新没有阻止,他明白拒绝是徒劳的,惟一可谈的只是价钱。

  章新的新家在顶楼18层,按照“楼霸”的报价,章新所有运料需要交吊装费用将近6000元,在讨价还价后,最终敲定5600元。

  有过装修经验的章新算是识相的。他听说,曾有矮层的年轻业主执意使用自己雇的工人,结果工人被小区内的吊装工赶跑,年轻业主遭到威胁,无奈之下还只能选择吊装。

  《法治周末》记者在清华苑小区随机走访的诸多住户中,仅有两位业主由于装修早,吊装队还没有“移民”到该小区,从而省去了吊装费,其余业主的装修都逃不开吊装“服务”。由于楼层不同,吊装所花的费用大概在2000至6000元之间。

  家在4单元的业主孙奇由于工作忙,无瑕顾及装修,便全权委托了一家装修队来操作。在装修队给孙奇提供的报价表中,就包含了吊装费用一项。

  在与装修公司协商装修费用时,孙奇惟独没有对“吊装费用”一项提出异议。他认为装修公司的说法很实在:“我们提前和小区楼下吊装队咨询过价钱,你们家在高层,吊装费用大概在4000元,吊装队和我们谈的价钱是最低3500元。如果你可以接受,我们就提前联系吊装;如果不行,你自己想办法运材料,我们也无能为力。”

  在装修期间,有相当多的业主选择了小区内吊装队的“套餐”服务,即购买吊装队的水泥、沙子等建材,这样可以享受吊装费用的若干折扣。

  “其实吊装完全是不需要的,我们可以通过电梯把材料运上去,根本没必要多出一笔开支。”孙奇说,“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帮人(吊装队)都不是好惹的”。

  在接受不公平的服务或全力抵制之间,更多的业主选择了前者。

 

  物业与吊装队疑有“默契”

 

  2009年11月,为了躲避吊装队提供的“服务”,清华苑小区的业主谭胜建经常在晚上搬沙子。但这招很快就不灵了,他发现吊装队甚至在晚上也派人守在了电梯旁,只允许人乘坐电梯。

  据业主反映,2009年10月前后的装修旺季,经常有人在电梯旁闲站,“控制电梯”正是“楼霸”强迫业主选择吊装的伎俩之一。有业主调侃说:“给他们一身制服,就是物业公司的电梯员,其认真负责的态度超过所有正规军。”

  颇值得玩味的是,作为管理小区、服务小区的物业公司,却一直没有约束小区内吊装队的行为。

  有业主曾对物业公司反映过吊装队“霸占”电梯的情况,但物业公司一直无动于衷;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甚至还对该业主表示,每个单元只有一部客用电梯,本来就不允许搭载装修建材,有人管也是好事。

  物业公司对吊装队暧昧不明的态度,让业主纷纷怀疑———之所以物业公司对吊装队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许是因为“两者存在某种默契”。

  但清华苑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却对《法治周末》记者诉苦说:“‘楼霸’面前,我们物业也是受害者!”

  不过,该工作人员对记者称,至今他们并没有发现“楼霸”的存在,也没有接到任何业主反映小区内吊装队强买强卖的举报。在物业公司看来,任何业主和吊装队的吊装行为都是自愿的,物业公司无权干涉。

  而业主关于小区内电梯被“禁用”的描述,被物业公司解释为“不准确”。该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客用电梯不能搭载大型建材,“我们没有发现‘有人看守’这种情况”。

  虽然物业公司极力撇清与吊装队的关系,但谭胜建始终认为,物业公司和吊装队或存有“猫儿腻”。

  一个简单的例证为,吊装队吊运材料需要到楼顶安装吊臂、滑轮和发动机,吊运时需要有人在楼顶操作。但《法治周末》记者到顶层调查时发现,通向楼顶的大门紧锁。业主普遍反映该门一直处于关闭状态,只有物业管理人员才有钥匙。

  据谭胜建透露,吊装队之所以在顶楼来去自如,是因为“找物业要的钥匙”。

  但物业公司对此却另有说法。一位工作人员称,在2009年8月物业公司接手小区之前,吊装的设备就已经安置在楼顶,“所以我们不是很清楚,应该是吊装队和开发商的事情”。

  据业主反映,吊运建材上去时非常危险,还不时会发生吊运的平台和楼体、窗户间的摩擦。站在楼下可以观察到,楼上的窗台周围遍布着装卸材料时留下的“伤疤”。

 

  暴利之下的暴力吊装

 

  2009年6月29日,太原市尚层生活小区业主刘鸿飞在雇用工人搬运装修材料时,被盘踞在该小区内的“楼霸”阻止。刘认为自己所住的3层为低层楼盘,根本不需要吊装,于是就没有理会“楼霸”的阻止。

  没想到,这为他带来了伤身之祸。

  很快,“楼霸”头目宋伟马上叫来了手下韩强以及绰号为“福子”的同伴,几人纠集在一起后对刘鸿飞进行了殴打。

  在尚层生活小区,这样的恶性事件并非只有一起,但受害业主都敢怒不敢言。

  同年7月23日,为阻止小区一位业主家的工人搬运材料,宋伟、韩强等对该工人进行了围殴,致其头皮血肿。后来,该业主被迫接受吊装业务,最终支付了吊装费用5000余元。

  6月,同样是为阻止业主自行雇用搬运工搬运材料,韩强又纠集同伴对该业主进行殴打,最终业主被迫支付吊装费用3000多元。

  据有关部门剖析,尚层生活小区韩强为首的“楼霸”团伙,其组织内已形成完备的人员分工和完整的利益链条。

  太原人“福子”每天在小区内巡视,一旦发现有业主自行搬运,他就上前阻止,必要时使用暴力强迫进行吊装;绰号分别为“小祥”、“钢钢”的团伙成员是吊装工人,主要负责利用吊装设备进行吊装业务;而安徽人施阳负责开票以及自销水泥、沙子;团伙少有的女性成员陈欢则负责记账及分配当天所得。

  从他们的账本中可以发现,该团伙收取的吊装费用多集中在5000元上下,其中一位住在13层的业主共支付了将近1万元的吊装费。

  这个团伙最终在太原市公安局2009年9月专项打击“楼霸”的行动中覆灭,但多名主犯在逃,被抓捕的5名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认定犯了强迫交易罪。

  据悉,2009年9月1日起,太原警方部署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楼霸”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9月8日,初步成果即被公布:“截至目前,在集中统一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案件30余起,整治存在非法吊装、搬运和买卖装潢材料的新建住宅小区22个。”

  据太原警方透露,“楼霸”的雏形出现于2006年,当时部分吊装队限制板材、水泥等建材进入楼道,只能通过他们吊装队的工人运送,这种行为最早被归类到“乱收费”的范畴里。

  意外的是,随着太原市新建楼盘的增幅越来越快,“楼霸”也发展得颇具规模,其控制范围不仅限定在水泥、沙子、板材等大型材料,油漆、涂料等小型建材以及防盗门、太阳能等也都被划在运送范围之内。

  在“楼霸”发展的“鼎盛”时期,水泥、沙子等建材甚至也被要求在“楼霸”处购买,业主的自由选择权利逐渐被蚕食。

  在太原警方公布“初步成果”后,清华苑小区的吊装队依然在为小区装修的业主提供吊装“服务”。在警方严厉打击“楼霸”时,为何还会有吊装队“顶风作案”?

  暴利是吊装业务昌盛的推手之一。

  业主刘敏家住清华苑小区9层,正处楼房的中间位置,他装修时吊装费花了2500余元。由于吊装费用会随层高而变化,若以9层吊装费为平均值计算,刘敏说一整栋楼的吊装费用约为200万元。

  这一点,从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楼霸”财富的感叹中也可以得到印证:“‘楼霸’头目经常神龙见首不见尾,偶尔会到自己势力范围的小区走一圈,其座驾大多是几百万元的豪车。”

 

  “楼霸”变身“梯霸”

 

  太原通泽重工有限公司电气传动部部长张霖华在2008年初为新房装修时,正赶上太原市“楼霸”盛行的时期,为此她支付了7000余元的吊装费用。

  张的许多同事也遭遇到了同样的问题,大家的想法都一样:这是社会现象,报警也没用。

  但张霖华把自己和同事遭遇的情况搜集整理,她决心为这个现象做点什么,她的另一个身份是太原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在2009年召开的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张霖华提交了一份“妥善解决强收住宅小区装修搬运、起吊费现象”的议案。随后,这个议案被转到了太原市物价局。

  很快,太原市物价局召集了市房管局、市建管委的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讨论了张霖华的议案,并在会上达成了一致意见。不久后,张霖华收到了太原市物价局的答复,称国家对吊装行业没有正式的规定,在管理上属于空白区域。在无法确定行为合法前,不能定价。而且要规范吊装的行为,必须由多部门联动。

  为了搞清楚吊装行业的行业属性,太原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处长曹丽君走访了许多城市,与太原对比强烈的是“整个上海只有一两家吊装队”。曹丽君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吊装是特殊服务,不属常规服务,除非业主买了电梯无法运送的超大物件,要经过物业许可,才可以利用吊装。

  “省级管理机构专门下文,对于‘楼霸’的行为严令禁止。”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发处王处长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因为业主拥有电梯使用权,只要业主符合电梯规定使用电梯,不超重,材料密封,允许优先使用电梯。而且吊运行为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王处长所说省级文件是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09年10月20日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的通知》,其中要求对于“楼霸”行为,要从严、从快、依法予以打击。

  该《通知》中对于“楼霸”的描述为“干扰业主自行选择装修材料运送方式,阻挠业主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未经业主同意进入小区强行从事搬运或输出劳务,强买强卖装修材料等扰乱业主正常装修的行为”。

  按照此规定,太原市几乎每个小区内的吊装队都或多或少符合其中一条。这意味着,如果监管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楼霸”将会很快消失。

  但这恐怕只是个美好愿望。2010年3月9日,来自经典·家园的4名业主代表正在太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反映情况———他们认为小区的物业公司额外收取“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并不合法。

  业主徐先生说:“虽然物业公司禁止吊装队进入小区,但是他们额外加收装修期间的电梯费,这种行为无异于‘楼霸’,是‘梯霸’。”

  业内人士开始担忧:“楼霸”被打掉,还会不会有其他“霸”,或者替代品很快就会出现。

  在经典·家园小区交工后,业主到物业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物业公司拿出一份《装修协议书》让业主签字,其中包括“装修保证金3000元”、“装修材料电梯垂直货运费”、“垃圾清运及环境维护费”、“装修期间管理费”等费用。

  业主们不能理解的是:日常的物业管理费用中已经包括电梯管理费用和垃圾清运费用,为何要交两次管理费用?

  小区的山西顺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王经理对《法治周末》记者说,此收费将择日向业主公布成本和用途,“装修材料电梯垂直货运费”将用于专人看守电梯的支出费用,“此前也有吊装队找我们,但我们考虑到吊装费用要高得多,实际上,我们是为了业主着想”。

  此外,王经理坦诚,此系列装修管理费用并未经物价部门核定。

  得知有关情况后,太原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齐聪文表示,将会马上和该物业公司联系,查清原委。在齐聪文向《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一份《关于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装修和搬运队伍管理的通知》中显示,“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巧立名目向业主、装修公司收取其他费用”。

  在《装修协议书》中,有一张“装修材料电梯货运价目表”,价格随层数逐渐增加,最低为2层每平方米5元,最高为29层每平方米32元。

  徐先生依此算了一笔账,整栋楼的业主大致需要为“电梯费”支付200万余元。这个数字和一栋楼的吊装费用几乎相同。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业主和吊装队工人均为化名)

 

 

 

延伸阅读

 

    高铭暄:“楼霸”若有暴力威胁行为可定强迫交易罪

 

  本报记者 李亮

  

   “楼霸”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在百度上搜索即可发现,“楼霸”现象不仅仅发生在太原,但其在太原的发展却呈现出惊人速度,成为典型。“楼霸”开始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写进了太原市政府部门的文件里。

  2009年9月,太原市集合公安、检察、物价、城建、房管等多个部门联动,倾力于将“楼霸”从政府文件中彻底删除。强压之下,多个楼霸团伙覆灭,十月的装修旺季,太原市区内的楼盘一度鲜见“楼霸”踪迹。

  但近期,却有太原业主向《法治周末》记者反映,“楼霸”仍然在太原市郊的一些楼盘活动,“猖狂程度不亚于鼎盛时期”。令业主们真正担心的是,转型后的“楼霸”往往私通物业公司,使强迫交易行为更加隐蔽,其中一些甚至演变为“霸占”电梯的“梯霸”。

  “楼霸”何以如此猖狂,屡禁不止?在专家看来,重要原因是立法缺位,难以管理。

  在太原打击“楼霸”的专项行动时,就有警员向媒体透露,打击之前进行了两个月的调查,重点是看“楼霸”和物业有没有勾结。

  因为如果两者存在利益纠葛的话,物业就会配合“楼霸”,对电梯等进行限制,业主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吊装业务,这样就使得“楼霸”的行为避开了“强迫交易”,顶多属于市场垄断行为。

  这个问题一度让办案人员很头疼,如果在吊装行为中没有强迫性的行为出现,公安部门就没有介入的理由;太原市物价局的难题在于,吊装行业的行为并不规范,物价部门无法定价;太原市建管委的相关负责人则直接对《法治周末》记者说,若按职能细究的话,国家没有一条法律要求城建部门去管理吊装行为。

  “‘楼霸’的行为作为一种新情况的出现,在目前我国的刑法框架内还是很难界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铭暄说。这种难题在于“楼霸”欺行霸市的行为较隐蔽,同样,其带来的恶果并不明显,行为往往被受害者姑息。

  在高铭暄看来,“楼霸”的行为并不属于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非法经营罪的范畴,只和强迫交易罪有所交集,“但也仅限于此罪名的法定框架之内”。

  根据我国刑法对于强迫交易罪的描述,其构成要件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并且还要是“情节严重的行为”。

  按此来看,如果“楼霸”的行为不存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其“暴力威胁手段”相当隐蔽,强迫交易罪的罪名就很难适用。

  在杏花岭区的韩强等案中,正是由于韩强等人对业主进行了殴打,强迫其接受吊装服务,而且这样的暴力伤人事件发生了至少三起。“从这个情况看来,业主受了轻伤,暴力伤人事件再三发生,算是适合强迫交易罪的罪名。”高铭暄说。

  在“楼霸”的问题上,高铭暄认为应该由行政管理入手,不要轻易将“楼霸”行为当犯罪处理。“是否以犯罪论处,要看其过程中有没有暴力胁迫行为出现,并且还要看其严重程度。”

  高铭暄认为,工商部门、建筑部门、物价部门等行政管理机构都可以对吊装队进行不同领域的资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行政干预,并可通过一定的行政处罚约束其行为。

  同样,“楼霸”霸占小区吊装业务的行为也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可以由反垄断机构进行处罚。

  “面对‘楼霸’猖獗的乱像,太原市基层法院的判决有着积极意义。在对‘楼霸’的定罪量刑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至少可以杀一儆百,对日后‘楼霸’的行为起到警示作用。”高铭暄说。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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