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莫静清
《法治周末》记者 廉颖婷
“黑名单一事反映了某些人对劳动法的抵触和对权利的漠视”。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教授刘明辉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刘明辉认为,没有人能有权出具黑名单。“根据法律或者行业规章,处罚违法违纪者,这是合法的行为。雇主留下雇员的诚信记录,彼此交流,这也是约定俗成的惯例。但是,没有法律授权可以给劳动者列出上访以及维权黑名单,这是一种侵权行为。”刘明辉表示,“受害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诉名誉侵权,索赔无法就业的损失和精神损害费”。
而对于“深圳打工黑名单”衍生出来的“职业维权者”,刘明辉认为王海式的维权并不违法,在客观上有利于劳动法的实施。
《法治周末》记者在“深圳打工黑名单”的调查中发现,导致工厂非法用工的一个大前提是,诸多工厂存在无照经营的情况。
“对于某些工厂来说,有照经营受国家监督管理,年纳税多、缴费多,不如无照经营来得‘方便、划算’,因而不愿意领照。”惟一一位农民工代表、参与了新劳动法两次审稿的张志强说。
张志强认为,打工黑名单事件也应对政府的监督工作有所警示。“政府应加大监察力度,劳动监督部门也应督促与用人单位主动签订劳动合同”。
在张志强看来,“有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为了地方利益,创造经济收入、完成经济指标,有意让符合办照的经营者不办营业执照,助长了‘有照’向‘无照’靠拢。其次,经营场地本身就没有产权,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比如,一直都没有产权的老房屋,还有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也不能领到产权证。再加上监督管理部门多,如工商、税务、城管、劳动、治安联防等职能存在交叉管理,比较混乱。这就使得某些地方部门会以眼前利益(如房屋租金、带支周边经济等)为重,无照经营由此甚至占据了“半壁河山”,且不断蚕食有证户”。
对于“深圳打工黑名事件”中工厂何以要巨额赔偿的原因,张志强认为工厂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班工资低于标准支付、未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工资等。
其中,对于诸多工厂不愿意替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张志强认为,社会保险制度本身应该体现三方(国家、企业、劳动者)共担的原则,增加企业和劳动者缴纳的积极性。“而现实是,用人单位缴纳20%的养老保险费,返还给劳动者的只有3%至5%,这大大打击了用人单位主动缴纳的积极性;劳动者自己缴纳5%至8%连本带息全部返还,但又强制规定劳动者获得的返还总数不得超过11%,这就导致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的僵局”。
张志强还认为,加工工厂的加班工资普遍低于法律标准支付、拖欠工资的现状,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目前面临的产业结构倒置、创新力不足的尴尬困境。
“七”乐无穷,尽在新浪新版博客,快来体验啊~~~请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