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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峰律师为客户赢得域名争议美国仲裁
媒体来源: 盛峰律师博客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接受NOL.com域名注册人的委托,作为其代理人参与美国国家仲裁论坛(NAF)针对nol.com这一顶级国际域名的仲裁程序。经过承办律师于国富、李纪丹的努力,该仲裁机构于近日作出最终裁决,驳回投诉人对该域名持有人的投诉。

美国国家仲裁论坛(NAF)是世界上最大的冲突处理和争议解决机构。它是一家非营利的多元化纠纷解决(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机构,管理大量通过调解、仲裁、选举以及其他法院外处理程序的一系列范围的争议。仲裁论坛处理案件从申请到结案的全过程,包括帮助指定调解员和仲裁员,审理,传递文件,安排会议信息等,目的是使案件能公平公正地运作直至结案。Screenshot_6

投诉人Neptune Orient Lines Limited(新加坡海皇航运集团)于2010年2月26日向美国国家仲裁论坛(NAF)提出针对nol.com现域名持有人的域名仲裁投诉,要求裁决将该域名转移给投诉人持有并使用。为了支持其主张,投诉人提供了其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名称使用情况、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年报、宣传册等材料。

被投诉人是nol.com域名的现注册人,在受让取得nol.com这一顶级国际域名之后,将其用于自己开办的域名交易平台“域名在线”(Name Online)。在收到投诉人的投诉后,被投诉人积极与盛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沟通,提供了大量答辩材料和证据。

于国富律师为首的域名争议代理团队立即投入到域名争议代理工作中,通过查阅ICANN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和美国国家仲裁论坛的域名争议仲裁补充规则,积极准备了域名答辩书、附件等材料,并在规定期限内向美国国家仲裁论坛提交了全英文的答辩材料。

独任仲裁员Fernando Triana先生负责审理此案件,并于2010年4月14日签发了域名争议裁决书,以“被投诉人有效证明了其注册和使用域名的合法权利和正当理由”、“被投诉人有效证明了其善意注册和使用域名”为理由,驳回了投诉人的投诉。

据悉,此次胜利是中国域名持有人在国外域名争议仲裁案件中胜诉的少有案例之一。这个域名争议胜诉案件提示国内域名注册人,在遇到国外大公司域名投诉时,应当积极进行应诉,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利,以取得域名仲裁胜利。

仲裁裁决见美国仲裁论坛网站:http://www.adrforum.com/

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域名仲裁中心的联系邮箱为:[email protected]。域名持有人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都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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