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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罂粟为治病触犯法律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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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植罂粟为治病触犯法律获刑
  
  近日,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阳俊卿本为治病种植罂粟,但因触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6年,被告人阳俊卿从武汉打工回家时带回两个毒品原植物罂粟果子。2009年11月份左右,为了治疗支气管疾病,被告人阳俊卿将带回的毒品原植物罂粟的种子分别种植在涟源市七星街镇大木村自家的五处土地里,2010年5月14日,经涟源市七星街镇干部举报,公安民警从阳俊卿家的五处土地里查获并铲除已开花结果的毒品原植物罂粟苗765株。经检验鉴定,该原植物苗中检出罂粟万碱、那可丁成分。
  
  阳俊卿的辩护人提出阳俊卿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请求对其从轻处罚。该院审理认为,阳俊卿明知是罂粟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公诉机关指控阳俊卿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罪名成立。对阳俊卿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定罪处罚。案发后,阳俊卿的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阳俊卿的辩护人提出阳俊卿的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观点与本案事实相符,该院予以采纳。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通讯员阳超雄阙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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