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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2015年起降低新能源车补助
媒体来源: 环保科技网
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公布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明确了自2015年到2017年的相关财政补助具体标准。 据悉,北京市财政局委托北京环交所负责受理和审核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该市财政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汽车生产企业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小客车。 同时,北京财政部门对符合补助政策的新能源小客车将予以补助。另外,纯电动小客车与燃料电池小客车补助标准较2014年均有下降。 财政部门还表示,2016年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执行,但如果国家政策调整,北京市财政补助标准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此外,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北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市财政补助额。对于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单位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享受北京市财政补助。 该细则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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